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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的考核内容与评价方式

  

课程的考核内容与评价方式

   (一)考核与评价的内容及方法

    1. 套路或基本技术占每学期总分的30%,评定以学生是否能基本完成该套动作及基本技术为标准。

    2. 功法功力占每学期总分的20%(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它的评定包括专项技能总体掌握情况及专项技能的实际运用能力。

    3. 身体素质与机能反映了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详细情况见身体素质与机能项目评分标准),占每学期总分的30%,其中,第一学期测1000m(男)/ 800m(女)和立定跳远;第二学期测50m和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4. 理论占每学期总分的10%,主要评定学生体育基础理论知识和武术专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评定采用网上在线考试、课堂问答、课堂闭卷考试或学习体会等形式。

    5. 发展能力包括武术《段位制》教学通段、学生学习态度与行为、交往与合作精神、进步幅度等方面的评定,占总分10%

   (二)有关考核与评价的若干规定

    1. 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折合成ABCDF等级,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期评定合格者,可得1个学分,两学年为4个学分。

    2. 除理论考试外,学生身体素质、身体机能、专项的达标与技评等单项的考核最多可有两次考核机会,成绩取好的一次。如果学生两次考核不及格允许有一次补考机会,但该单项的最高成绩只能为“及格”。

    3. 学生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勤扣3分,所扣分数将在期末体育课总分中扣除。

    4. 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学期补考(开学四周内完成),也可在第5-8学期重修(为避免学生因体育成绩影响毕业,建议在第7学期前完成重修)。补考的成绩记载为“D–”;重修的成绩按实记载,原成绩不覆盖。凡缺课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记载为不及格。

    5. 保健体育成绩评定,最高记载为“C”。

    6. 学生应按规定认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每参加一次记1次出勤,学生必须分别完成15次早操和20次课外活动。如发生违规,每次扣体育成绩2分。

   7. 各班的体育课成绩(达85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30%

8. 所有体育考试项目必须在任课教师的执行下完成。

注:1.《运动训练》课程考试以训练、比赛成绩为准,报教务处审核确认。

2. 早操、课外活动不计入《运动训练》课程评分标准。

(三)各学期考核与评价项目的分配及分值。见下表。

各学期考核与评价项目分配及分值

项目

                学期

内容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分 值

分 值

专项

套路或基本技术

30

30

功法功力

20

20

身体素质

1000m(男)/ 800m(女)

15

 

立定跳远

 

15

50m

 

15

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15

 

理论

基础理论、专项理论

10

10

发展能力

武术段位通段及其他

10

10

总 计

100

100

 

学生成绩、成绩等级和学分绩点

分数

90

-

100

85

-

89

82

-

84

78

-

81

75

-

77

71

-

74

66

-

70

62

-

65

60

-

61

补考

及格

59

以下

等级

A

A-

B+

B

B-

C+

C

C-

D

D-

F

绩点

4

3.7

3.3

3

2.7

2.3

2

1.7

1.3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