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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

《中国武术段位制》技术考试办法(一至六段)

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和《<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国武术段位制(一至六段)技术考试办法。

第一章 考评组织机构

第一条 监考委员会

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组成考评监督委员会并行使职权。

一、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24人。

二、职责

(一)监督、检查考评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审议考评期间执行规程中发生的纠纷,保证考评的正确执行。

(三)向中国武术协会和考评委员会通报监督情况,并对考官和参加考评人员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罚意见。

第二条 考评委员会

按《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组成考评委员会并行使职权。

一、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若干人。

二、职责

(一)具体领导、组织各位考评官员进行工作;

(二)监督、检查考评中执行评分标准的情况,核定考评成绩。

(三)有权对违纪的考评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评人员做出处罚。

第三条 考评人员的组成

一、考评人员的组成。

(一)如进行二块以上的场地同时考评,可设2个考评小组。

(二)各组设考评长1人,副考评长2人,考评员24人。

(三)各级考评工作人员须具有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资格。

(四)编排记录长1人。

(五)检录长1

二、根据考段人数规模可设以下辅助工作人员

(一)编排记录员若干人。

(二)检录员若干人。

(三)医务人员若干人。

(四)宣告员若干人。

(五)摄像员1-2人。

第四条 考评人员的职责

一、主任

(一)组织进行业务学习,落实具体工作。

(二)解释规则,但无权修改规则。

(三)在考评过程中,根据需要可调动本组考评人员工作,考评人员发生严重错误时,有权处理。

(四)审核并宣布成绩,做好考评工作总结。

二、副主任

(一)协助主任工作。

(二)在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三、成员

(一)参加业务学习,做好准备工作。

(二)认真执行考评规定,严格按规则进行评分,并作详细记录。

(三)服从主任领导。

四、编排记录长的职责

(一)负责编排记录组的全部工作,审查报名表,并根据大会要求编排秩序册。

(二)准备考评所需表格,审查核实考评成绩。

(三)编排成绩册。

五、检录长的职责

负责检录组的全部工作,如有变化及时报告考评长和宣告员。并负责检查器材、检查考评场地。

第五条 辅助工作人员职责

一、编排记录员的职责

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二、检录员的职责

按照考评顺序及时进行检录,并检查考评人员的准备情况、服装,将考评人员带入场后,向考评长递交检录表。

三、宣告员的职责

向观众介绍上场人员及项目,报告考评成绩,介绍有关考评规程、规则和规模、项目的特点及武术段位制的知识。

 

第二章 考评通则

第六条 考评项目

一、《中国武术段位系列教程》规定的考评项目。

二、经考评委员会核准,认定其技术标准相当于《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标准的其它武术项目。

第七条 报名及考评顺序的确定

每名考评人员根据所报考段位,填报相应内容。凡参加对打和拆招考评者,须自带一名攻防拆招陪练人员(无陪练人员,由考评长安排),由编排记录组根据报名情况排序。

第八条 检录

参加考评的人员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第一次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考前20分钟进行第二次检录 ,第三次检录时间为考前10分钟。

第九条 礼仪

一、单人项目:参加考评的人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在指定上场的地方向考评长行抱拳礼,考评长回行注目礼;完成动作后,参加考评的人员回到指定地点等待成绩,考评长宣布得分后,参加考评的人员向考评长行抱拳礼,方可退场。

二、二人项目:

(一)介绍考评人员时,被介绍人应向观众行抱拳礼。

(二)演练开始前,考评人员相互行抱拳礼。

(三)考评长宣布成绩后,考评人员与考评长相互行抱拳礼,再向观众行抱拳礼。

三、考评员换人时,互相行抱拳礼。

第十条 计时

参加考评人员演练时,由静止姿势开始动作,计时开始;完成动作,计时结束。

第十一条 示分

考评成绩,现场公开示分。

第十二条 最后得分

按现场执行考评员的示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第十三条 弃权

一、考评人员不能按时参加检录与考评,按弃权论处。

二、考评期间,考评人员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评,按弃权论处。

第十四条 相关规定

一、场地

(一)采用普通地毯,长为14米,宽为8米,周围边线为2米安全区。

(二)基层武术单位可采用普通地毯,长为12米,宽为6米,可不设边线。或者,采用同等面积的平地为考评场地。

二、 服装

参加考评的人员须身着武术服装,或经大会批准的服装。参加对打和拆招考评时,考段服装应分为深(如红、黑)、浅(如黄、白)两种颜色。

 

第三章 评分方法与标准

第十五条 评分方法

一、各项拳、械考评分为单练、对打、拆招三种形式进行考评。

二、各项任一形式的考评,满分均为10分。

三、考评员根据参加考评人员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确定参加考评人员的分数。考分可到小数点后1位数,尾数为50

四、应得分数的确定

(一)3名考评员评分时,取中间分为应得分。

(二)5名考评员评分时,取中间3个分的平均值为应得分。

(三)应得分可取到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数不做45入。

五、最后得分的确定

正常情况下,应得分即为最后得分。当参加考评人员在考评中出现应由考评长扣分的情况时,最后得分为应减去考评长扣分。

第十六条 评分标准

一、单练(套路)评分标准

动作规范、劲力顺达、力点准确、身械协调(器械项目)、节奏合理、精神贯注、演练流畅、风格突出。

二、对打(套路)评分标准

攻防清晰、动作熟练、距离适中、表现逼真,实战意识强,双方配合默契。

三、拆招(散招)评分标准

技法清晰、动作自然、效果显明

第十七条 其它

一、根据《中国武术段位制》的规定,考评内容以《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为统一标准。申请采用此《系列教程》之外的拳械参与考评者,需仿此《系列教程》按三种练法(单练、对打、拆招),六个段级标准,制定出考评内容,并报相应级别的段位制考评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作为考评内容。

二、各项拳、械考评,均包括单练、对打、拆招三种形式的考评。每次考评,可采用其中一种或二种,也可同时采用三种形式进行考评。具体规定由组织该次考评的单位按中国武术协会的规定制定。

三、场地示意图(见附图)。

四、段位考评报名表、报名人数统计表、考评长和考评员临场记录表等,请从中国武术协会网站(www.wushu.com.cn)段位制表格处下载。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武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