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实践教学中心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5-01-14                                     浏览次数:

根据妇产科护理学的教学要求,每位学生需完成相应的妇产科护理操作的示教、练习以及考核。在使用实践教育中心的场馆时,请各位同学务必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

护理实践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护理专业学生学习和实践的场所,实验室、示教室、模拟病房等配有摄录像设备,可进行适时录制、转播及监控,为保证中心工作及学生学习和实践顺利进行,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则:

一、实验前

做好预习,提前10分钟到实验室,无故迟到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进入模拟病房,应按护士着装要求穿戴衣、帽、裤、鞋。不佩带戒指等饰品,不浓妆艳抹。

非实验用品不得带进模拟病房内。

二、实验期间

服从管理,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档,不准玩手机。

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嬉笑打闹,不躺卧床上,不乱扔垃圾。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接触带电设备进行实验时,注意防护和安全。

爱护用物,如有损坏应主动向老师报告,酌情赔偿。

三、实验结束

将实验用品及场地整理复原,贵重仪器需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

做好室内卫生,关好水、电、门、窗等,经相关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要提前两天预约,预约成功后,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中心内一切物品未经批准,严禁带出室外,借出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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