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立足于帮助培养学生熟悉英美国家的法律知识、诉讼制度,了解英美法国家的法律环境,本课程在教学中采用全英文授课,启发式讲解,析疑式教学,苏格拉底式对话,案例教学,分组讨论与幻灯展示等方法与手段,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提高专业英文表达水平,并运用学到的法律词汇及其他法律英语知识阅读原版判例,分析及解决涉外法律中出现的问题。这样的教学方法极大地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使得他们对法律英语以及用英语表达的法律知识有感性认识与深入理解,充分掌握相关法律内容,课堂讨论气氛活跃,培养了学生的英语法律思维与应用能力。


    具体教学改革举措包括:

1)课前布置阅读英文教学资料,尤其是原版判例;

2)课堂上全英文教学,要求学生也全部用英语提问或回答问题;

3)课堂上授课采用启发式讲授,深入浅出进行法律分析;

4)兼采析疑式教学方法,每次授课均安排学生提问与教师解答;

5)采用苏格拉底式辩论方法以及案例教学法,安排学生参与课堂讨论与案例分析,将抽象的理论化为一个个具体的案例;

6)考核方法为平日成绩占40%,形式为课程作业与课堂讨论;期末考试占60%,形式为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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