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参考标准
发布时间:2014-12-23                               浏览次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1219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高校

市级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精神,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2号)的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课程水平。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应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色,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示范性课程。课程应能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参评课程一般前期已列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两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五项(篇)以上。

3.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

4.网站建设与资源共享。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师生互动活跃。课程视频制作精良,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该课程愿意作为资源共享课在全市高校范围内共享(在上海高校跨校课程资源共享系统(筹)平台上运行)。

二、申报材料

各高校根据推荐额度(详见附件1)组织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申报的正式公文(重点简述学校近年来开展课程建设及精品课程申报、评审、推荐情况);

22012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

32012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

4.光盘(汇总表为Excel电子文档,命名为“XXX高校汇总表;申报表为Word电子文档,命名为校名简称-课程全称。请全部刻写在一张光盘上)。

上述材料请于418日前送到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高教所(陕西南路202号)。联系人:林江涌,联系电话:54046954

三、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实施。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课程进行评审,经网上公示后确定最终入选课程,并授予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称号,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高校应将推荐课程情况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方能推荐上报。

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标准,择优推荐,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有效推动学校课程建设,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1. 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推荐额度

2. 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3. 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推荐汇总表和申报表可登陆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下载)

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赵丽霞,联系电话:23116731

主题词:教育高校课程建设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323日印发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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