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A卷答案
课程名称:环境经济学课程代码: ENVI130042.01
开课院系:_环境科学与工程系_ 考试形式:闭卷
假设在一个由甲、乙两人组成的社会里,甲拥有全部的ipad和堆积如山的废弃台式电脑(已经变得无用、无毒、无害,但需要占用大量空间存放)。乙一无所有,但对甲所拥有的ipad朝思暮想。于是,甲、乙两人协商达成一致:如果乙愿意接受一些废弃台式电脑,甲愿意给乙一些ipad。甲所拥有的ipad和废弃台式电脑的数量分别为G0,M0,ipad和废弃台式电脑的价格分别为PG和PM,假设双方都不可能从交易中额外获利,请用埃奇沃思盒型图演示两人的交易过程和最终的结果。(40分)
绘图20分;文字表述20分
因为废弃的台式电脑属垃圾一类,是个坏东西,因此在图中,无差异曲线的斜率是为负。横轴表示全部的iPad的数量,纵轴表示全部的废弃台式电脑的数量。点A表示最初的分配:甲拥有全部的iPad和废弃台式电脑,而乙什么都没有。
在曲线AB与AC之间的任何iPad和废弃台式电脑的分配组合都将同时提高两人的效用水平。物物交换的结果是双方都拥有一定数量的iPad和废弃台式电脑。对于两人而言,曲线AB与AC之间的点都位于更高的无差异曲线上。图中所示的点线XY由甲、乙两人的无差异曲线的切点构成。在点线XY上只有EG之间的部分对两人而言是优于最初的状况的。
由于已知iPad和废弃台式电脑的价格,且两人均不可能通过交易而额外获利,所以有
PGG0+PMM0=PGG+PMM
M=[(PG/PM)G0+W0]-(PG/PM)G
这是甲的预算约束。当且仅当满足上述时,iPad和废弃台式电脑的组合才是可行。甲的预算约束线是一条斜率为-(PG/PM)的直线,方括号中的部分是一个常数。由最初分配(G0,M0)满足前述等式可知,预算约束线经过点A。
甲、乙两人所做的任何选择都是预算约束线与无差异曲线的切点。AD是经过原点的预算约束线,与两人的无差异曲线在点X*相切。由此,X*是两人对iPad和废弃台式电脑的消费量,并且,iPad对废弃台式电脑的相对价格等于直线AD的斜率
计算题(共30分)
假设在一个由甲、乙两人组成的社会中,甲对清洁空气的需求为qA=100-p,乙对清洁空气的需求为qB=200-p,使空气保持在甲、乙两人所需的清洁水平时每一单位清洁空气的治理(或维护)成本为120元。
对全社会而言最优的清洁空气量应当是多少?(10分)
P*=300-2q*,其中p*是两人需求曲线在垂直方向上相加而来的价格,q*代表qA,qB。
令P*=300-2q*=120,求得q=90
假设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气多多优气有限公司能够生产符合甲、乙两人需求的罐装空气,生产每一单位清洁空气的边际成本也是120元,气多多优气有限公司会生产多少单位的产品?(10分)
令100-qA=120,200-qB=120,解得qA=--20,qB=80,qA+ qB =60
如果政府采取措施使空气质量维持在对全社会而言的最优水平,政府大气治理措施的合理成本支出额是多少?(5分)
C=120*90=10800
如果政府要求甲、乙两人通过缴税的方式支付3)中的成本支出额,甲、乙两人应缴纳的税金分别是多少?(5分)
pA=100-q=10
pB=200-q=110
TA=10*90=900
TB=110*90=9900
试分析以反倾销税应对跨境污染的效果(30分)
(一)、10分
跨境污染有2种可能性:
污染的单向流。这种可能性又可分为3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A国与B国毗邻,A国与B国无贸易往来,但承受着B国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污染物的损害。这种情况与贸易无关,类似于我们在分析外部性时状况。由于缺乏超国家的权力机构为市场机制的运用创造条件,因此,经济学的思路对此并无良策。
第二种情况,A国与B国毗邻,A国在进口B国产品C的同时,也不得不承受B国在产品C的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污染物。为了改变现状,A国可采取的策略是对B国的出口品C额外征税,如开征反倾销税。
第三种情况,如果A、B两国间的贸易不限于一种产品C,那么,虽然A国所遭受的只是B国企业在生产产品C时所产生的污染排放,但是A国有可能通过对来自B国的其他产品加以限制,以促使B国将其在产品C的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排放控制在帕累托最优水平。也就是,采取制裁的策略。
污染的双向流。两个或以上的国家既是污染物的排放地同时也是总污染水平不断提高是受害者,那么,为了有效解决共同的污染问题,相关国家应通过签订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20分
在以反倾销税应对跨境污染时,受害国(A国)向污染国(B国)的出口产品征税,。但通常,这样的做法并不能有效地解决跨界污染问题。因为,如果A国不是B国所生产的产品C的唯一买家,或者污染的边际损害与平均损害不相等的话,上述做法显然不是控制污染的有效途径。
上图是对上述结论的图示说明。假设B国在生产产品C时所产生的污染排放是产量的一次函数(斜率大于零);A国向来自B国的产品C征收反倾销税完全是为了消除外部性。该图描述了A国征税的作用。图a是产品C的污染国市场(B国)的供给与需求状况;图b是该产品在受害国(A)国市场的供给与需求状况。如果有效的庇古税税率为t*,且在两国市场同时征收的话,那么相应的均衡产量为(qp*+qv*)。现在的问题是,污染国并未对企业征税,而受害国的税率t+高于庇古税的税率。受害国采用高税率的原因在于试图使本国市场上产品C的税收总额等于污染造成总损害,即t+´qv*=t*´(qp-+qV+)。
受害国以高税率矫正外部性的做法是低效率的。通过比较图(a)与图(b)的M与N两点可知,在污染国市场上,位M的点的需求是能够得以满足。但是在受害国市场上,由于税率为t+,因此,虽然位于N点的消费者愿意付更多的钱,但其需求却无法得到满足。而如果在两国市场上实行的是庇古税,上述问题是能够得到解决。也就是,在污染国市场上,位于M点的消费者需求是不应当被满足的。其原因在于消费者的开价低于生产该商品的边际社会成本。基于同样的原因,在受害国市场上,位于N点的消费者需求则应当得以满足。由此可见,当受害国征收高税率t+时,在两国市场上是存在帕累托改进的空间的。
以上讨论是在高度简化的模型下进行的—我们假设国际贸易发生在两国之间,A国是B国生产的产品C的唯一进口国。可以想见,如果国际市场上产品C的买家不止一个,那么,通过征税矫正外部性的问题将变得更为复杂。因为每个国家都只是根据本国所遭受的损害情况确定税率。因此,据此确定的税率水平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外部性,但是否富有效率是值得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