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
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
发布时间: 2012-03-30   浏览次数: 145

                                                             

    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

     

 新中国的行政法学研究恢复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之末,定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中,而今正处于深入发展阶段。(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在民主法制建设的过程中,作为中国重要部门法之一的行政法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有学者甚至预言,21世纪中国将进入一个比较健全、成熟的行政法时代。本文通过从中国期刊网上下载的一些文章,对行政法学研究的一些成果作了简单综述,意在探讨行政法学理论方面的有关知识。

                      

 第一    行政法理论研究

一、行政法的含义和渊源(31篇)

    在行政法概念方面,中国期刊网收集了16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对此做出论述。其中罗豪才教授对行政下的定义是:行政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习惯内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与原则的总称。而行政法的渊源则又可以分为几类:一般渊源与特殊渊源、实质渊源与形式渊源,成文渊源于不成文渊源、还有关于行政法的正式渊源和方法论渊源,等。

二、行政法的分类和特点(17篇)

行政法作为一个部门法,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都有区别于其它部门法的特点,对此我国学者作出了研究并加以归类。可以参考《行政法的特点探究》(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论行政法的特点与作用》(内蒙古电大学刊)。

、行政法关系(105篇)

     《论上下级机关的行政法律关系》、《回顾与前瞻:行政法律关系研究》、《论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力主体》

      这些内容广泛的著作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分类、构成要素(主体、客体)、以及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等发面做出详尽而专业的论述。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61

行政法的基本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它是贯穿于行政关系之中,直到行政法的立法与事实的根本原则或基本准则。不少学者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的原则已经通过宪法法律的确认,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则;有些还停留在政策的层面内,但他们人在可能在实践中为政府所遵守。《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制之例原则初探》;《论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第二    行政法学的研究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6

     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论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相对人特征视角》;《论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力主体》;

     在传统行政法学中,论述的重点常常置于行政主体,而对相对人的权力义务的论述不够充分或者实质强调其义务而忽视了其能动性的一面。随着行政法治意识的提高和民主采纳与意识的不断普及,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对其全力与义务的剖析,成为现代行政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二、行政行为(311

1、行政行为的含义特征(14):

   《行政行为的特征分析》;《行政行为及其特征的在探讨》;《浅析行政行为的特征及  其受案范围》;《简论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行政行为的理论在行政法学体系和具体的行政法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行政法学而言,行政行为的理论是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学界学者对行政法学理论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研究大都围绕着行政行为理论的研究而展开。

   2、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54篇)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行政行为的核心,研究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活动和行政诉讼都有特别重要的价值。行政行为内容十分广泛、复杂,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重点对行政行为的内容进行了归纳和概括。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研究》;《行政行为效力内容探析》;《行政行为效力内容的研究》

    3、行政行为的分类(16

     行政行为种类繁多,内容庞杂。对行政行为的分类研究可以更深入的理解、把握行政行为的特点,可以从多角度对行政行为的内容,结果等进行分析。行政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做不同的分类,许多学者在其著作中对行政行为的分类进行了研究。《国内行政行为分类研究评述》;《行政行为分类的研究》;《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逻辑思考》;《行政行为的分类:概念重构抑或正本清源》。

    4、行政行为的成立、无效、撤销与废止(11篇)

   试论行政行为的撤销、变更与废止》;《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试论行政行为的成立》《从行政行为成立生效谈起》

三、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306):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论述十分繁多,行政立法行为是最重要的抽象行政行为之一,近年来学术界正在积极讨论对现行《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可以使得越来越多的行政行为,尤其是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能纳入司法审查的视野。《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的探讨》;《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问题探析》;《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侵权研究》;《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制度》

   具体行政行为: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首次将“具体行政行为”确立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十几年来,我国法学界围绕具体行政行的理论和实践惊醒过一些有益的探索,对一些常见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分析。《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合法研究》;《具体行政行为的解释》;《试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建议立法上取消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判断标准》

四、行政合同(530篇)

行政合同时一种普遍的行政现象,往往为发达国家所重视,我国的《合同法》中虽然并没有将行政合同纳入其中,但我国法学界一直对有关行政合同的理论问题进行研究。《行政合同概念之检索与重塑》;《关于行政合同法律效力的讨论》;《论行政合同的法律适用》

五、行政指导

《论行政指导的司法审查》;《论行政指导的法律责任》;《行政指导法制化分析》;《法制视野中的中国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救济模式的构建——以人本理念为引子》;《人本理念下的行政指导及构建》

六、行政程序法(311

    《浅议在〈行政程序法〉制定过程中应把握的几个原则》;《德国<行政程序法>对我国立法的启示》;《美国荷兰行政程序法开放式立法方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论我国当前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可行性》;《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分析》;《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我国行政法制的必由之路》

七、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