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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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理论课和理论(含实践)课教学内容

 

 

1 课程在本专业的定位与课程目标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基础课程之一,是法学的主要部门法学。该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刑事诉讼程序等。课程的学习以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为基础,同时与先进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进行比较。

课程目标是培养学生成为掌握现代诉讼理论和诉讼技能的法律人才。具体要求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理论,了解各项程序所包含的基本内容,熟悉法律条文的内容,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方式: 刑事诉讼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要求学生在学习中要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程序结合实体的方法、比较分析的方法,同时注重案例分析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方法。

 

 2 知识模块顺序及对应的学时

该课程共60学时,3学分。课程主要由、总论、程序论、证据论三部分组成。总论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学概述、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基本原则等基本理论,计划讲授8课时,讨论2学时。

程序论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立案程序、侦查程序、起诉程序、以及刑事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程序论是本课程讲授的重点。总论部分计划讲授25课时,案例讨论5课时。

证据论主要包括证据的概念以及证据法的诉讼意义、证据的种类、刑事证据分类、诉讼证明以及证据规则等内容。证据部分计划讲授16课时,案例讨论4课时。

  

3 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总论中的重点是程序法的独立价值。难点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制度等基本理论问题。

程序论是该课程中重点章节最多的部分,程序论重点主要包括第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再审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内容。难点是一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的基本理论和理念。

课程重点内容的学习在于通过课堂教学和案例分析,使学生不仅了解基本理念和立法精神,而且适当了解国外和我国司法实践的基本情况。

 课程的难点主要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加大教学实践环节来加以解决。 

 

4 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与效果(不含实践内容的课程不填)

 1)课程设计的思想:根据培养目标,刑事诉讼法学实践课程的设计思想是以基本技能训练为基础,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通过案例教学,提高学生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效果及课程目标:通过实践课教学,使学生进一步学习和深刻理解该课程的内容,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成为掌握现代诉讼理论和诉讼技能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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