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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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历史沿革

本课程校内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本课程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是每一个大学生的必修课。
  1980年7月7日教育部印发了《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这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公共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政策。
  1987年后,高等学校普遍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 “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设置“思想教育”课程,包括“法律基础”、“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形势与政策”等。
  1991年6月3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意见》,课程设置为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国革命史。
  1995年10月24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95方案”),规定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国革命史;思想品德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
  199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98方案”),规定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思想品德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
  在2005年之前,我们教研室名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研室”,主要承担了全校《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公共必修课的教学,每学年上课的学生人数3000多人。教研室老师曾自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受到普遍好评。
  2005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要求,我们积极参与了对本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与教学的广泛调查研究,提出了加强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一系列举措和方案。其中一项主要举措就是将过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融会贯通为一门课程——“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并且编写了新教材《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在中央统编教材出版之前使用,从根本上解决了在过去的教学中,将作为一个完整体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人为割裂的现象,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这门课程的开设,走在全国的前列,受到师生和同行的好评。
  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05方案”), 规定设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2008年该称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07年6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通知》,根据中央的要求,我们将原先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该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并开始使用全国统编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我们教研室亦改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
  根据形势发展、理论发展的需要,及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进行修订成为常规性的工作,成了教材建设的新机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材于2007年出版后,先后于2008年1月、2009年5月、2010年5月进行了修订。2013年,为了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体现学术界研究最新进展,教育部对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进行了新修订。为了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一线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教材的呈现方式。2015年,教育部对教材进行了新的修订。我们教研室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培训,并在上海市协作组传达了全国培训班精神。任课教师认真备课,努力在教学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高度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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