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
公共治理新模式: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
发布时间: 2017-03-30   浏览次数: 272

——浅析法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
李文悦 14307090146

摘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与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之间的联动关系。本文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必要性和研究盲区出发,结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于法律规范与政府公共治理两大制度创新,对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关系、改革的未来发展路径与现实意义进行论述。

关键词: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治理制度创新

一、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共生逻辑

(一)资本内在矛盾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

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那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其深刻的内在矛盾:一方面,为无休止的追逐财富,资本调动科学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同样也调动社会结合和社会交往的力量,造成生产的迅速发展,日益创造出必要劳动时间之外可以为社会和每个成员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资本的本性是不断将它所创造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因为这是资本不断增值的唯一源泉。与此同时,资本的有机构成也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被排除出劳动过程,陷于失业境地。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也一再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依然支配着当代发展,其致命的弱点,仍然是以物欲为动力,以资本增值为经济发展主要驱动机制,但伴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公民意识觉醒,现有资本驱动的发展的目的和动力机制与人类现代化要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标背道而驰,这种资本推动生产力与资本动力的盲目性和自发性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自由可支配时间源源不断的出现导致单位工资与闲暇福利比值的下降,会不断为社会和个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劳动力供给倒转的现象即为其初步表现。

正如美国哲学教授大卫·施韦卡特所指出的,“资本主义已经把它的印记打在每一个地方——在我们的政治制度中,我们的生活习惯,我们的自然环境,我们的私人生活,我们的心灵。它也渗透到我们的所有的要求和期望中。它已经使很多人身心残疾,他们中的许多人将不可能恢复。但它也展现了一种以往从未存在过的可能性,在真正普遍意义上人的价值和人的幸福的可能性。我相信马克思的两个观点仍然是有效的:资本主义已经造就了一个真正的人的世界的可能性,但不超越资本主义我们就不能达到那个世界。”中国的改革开放,其原始动机就是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只是为了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中国人民的温饱问题,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改革开放又被赋予了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等内容,其实这种对改革开放内涵的不断扩充就是一条使中国正常化的道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致力于摆脱十年浩劫的阴影,在看到国内国外巨大的现代化发展差距后,勇敢和世界发展的主流“接轨”,大胆引进资本。但是资本毕竟有其内在逻辑与矛盾性:一方面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一方面也制造了巨大的分化。

因此,基于私有制的市场经济能通过完全竞争激发个体主观能动性,大大提高生产积极性和劳动效率,但其不可避免的后遗症就是贫富差距悬殊、城乡二元剪刀差、生态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社会信用危机等社会矛盾冲突的激化问题。

(二)第三条道路的探索

从传统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两种意识形态的融合趋势(即第三条道路)上看,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结合也有其时代新背景和必然性。在全球化时代和风险社会下,要求超越两者“左”和“右”的意识形态对立,因为它们遇到了同样严峻的挑战,要面对同样的问题:“这种对立在今天已经变得不那么尖锐了,左和右同样都逐渐地接受了科学与技术所具有的‘双刃’的性质:它们不仅为人类带来了极大的利益,同时也制造了新的危险和动荡。”正如英国学者米切尔所说:“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它们彼此影响对方,我们不能把它们孤立起来考虑。一方是国家的权力和义务,另一方是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不能认为这两者基本上是彼此对立的。实际上,国家权力从某种意义上讲只不过是组成国家的个人所享有的公共权力而已。”因此无论是计划还是市场,是权力至上还是权利至上,是实质正义还是程序正义,这些传统的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对立已变得不再重要。

传统国家主义通过对经济和社会的计划和控制的方式来管理国家,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人民具有固定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可以得到相对可靠的供求信息,从而做出有效计划,并进行科学管理。但在全球化时代,不确定性因素的充斥意味着计划不可能万无一失,而必须根据市场的变化随机应变。苏联僵化的国家计划模式最终导致了国家的解体。另一方面,传统的自由主义也不能应对这些状况:如果任由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无节制地发展,社会生态就会继续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对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这一大背景下,自由主义和国家主义不仅是一种哲学理念,更要回应现实的需要,两者的融合就应运而生了。正如吉登斯所说:“问题并不在于是要更大政府还是更小政府,而是认识到目前的治理方式必须适应全球化时代的新情况;而且,权威,包括国家的合法性,必须在一种积极的基础上得到重构。”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市场作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为有效的世界性工具而不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方面不可能因噎废食,将其完全清理出经济领域,另一方面,为了最大化发挥市场经济的财富创造优势,同时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习近平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

俄国学者斯拉文认为,中国取得的科学技术成就和社会经济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也应该归功于现代马克思主义思想,即效率和社会公正相结合、市场和计划相结合、个人主动性和社会利益相结合的思想。当然,这种充满矛盾的结合现在和今后都要求国家领导人在政治决策过程中进行全面和科学的斟酌并经常同群众保持“反馈联系”。这里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时,一方面,避免出现社会完全服务于市场原则的极端化倾向,那样会导致深刻的社会分化和社会不稳定,另一方面,也不能将国家变成没有经济根基的“社会保障体”,从而使社会出现寄生现象和生产停滞现象。

习近平同时指出,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更要同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相结合,不断形成新的理论成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立场。要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部署经济工作、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都要牢牢坚持这个根本立场。要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对我们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获得的感性认识的升华,是对我们推动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总结。要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来引领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断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而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这一创举,既能提高效率,又能保障社会公平。

()目前的两大研究盲区与对策分析

第一,市场本身前提假设的错误,导出公平与效率相割裂的矛盾,当前片面采取限制政府权力来释放市场活力,而本身存在巨大制度漏洞引起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欺诈投机横行的市场又怎能真正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又怎能真正发挥资本激发社会活力的优势?而市场带来的竞争,其根源是不可消除的资源稀缺性,因此,如何完善当前市场竞争结构才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

真正完善的市场应该包含两方面的主要内涵:市场完全与完全竞争。前者是指由足够充分多的市场存在,市场体系完全培育,包括各类大市场、远期市场和标准化市场。当前中国金融市场为抵御外来风险而公权力不当强制也是阻碍资本自由流动的一大因素。后者则是从产品、劳务等一切要素的完全流动和市场信息完全公开透明的角度,说明市场不应存在信用不良和市场垄断因素。而其本质是市场主体拥有相同的市场买卖权利。因此,市场经济的根基应该是权利平等的完全竞争。简单来说,效率是市场在公平的土壤上开出的花。

虽然完全竞争理论属于理想化模型,但它的意义和共产主义一样,都是建立在科学演绎基础上,具有真理性。完全竞争理论也深刻揭示了长期隐藏的市场经济规律的科学真理性。它揭示了市场平等权利完全竞争的重要性和完全竞争下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化。也就是说,完全竞争理论意味着,市场权利平等,市场竞争越完善,资源配置效率就越高。因此,完全竞争理论具有真理性逻辑和实证价值。

此外,它传达出规范标准价值,虽然它永远无法在现实中达到,但我们可以以此为目标无限趋近,这无疑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提供了最有利的科学基础和评价标准。

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改革只是简要说明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这个定位,有利于正确理解政府和市场关系,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四个全面”中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子系统的重点,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在这种目的论明确、认识论不清的前提下,却又给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体系、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显然是需要以市场和政府双方向的自身完善为前提的。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定型、收口阶段,但相对应的配套制度却面临创新困境。关于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到政府职责落实,权力边界的规范化,目前仍是全球性的短板问题,也是目前改革中缺乏具体举措和详细预期效果说明的部分。笔者认为,制度建设是改革的首要着力点。制度创新与政府从传统管理向提供服务为主的公共治理新角色转型密不可分,通过制度建设,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市场在市场主体平等的基础上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二、公共治理的国家-市民社会互动新模式与制度设计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制度建设则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制度作为“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机构,制度变迁则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权利只有通过一系列规则制度才能得到切实保障。以宪法、法律的形式确认和保障公民权利,是近代民主、法治的显著特征,也是公共治理的程序正义的体现。

从学理层面上看,公共治理理论产生于新自由主义的政策私有化主张,经过社会民主主义者的改造后,它更多地关注如何实现政治功能向市民社会的转移。在治理模式下,不再是中央集权,而是权力分散;不再是由国家进行再分配,而是根据市场原则的管理;不再是由国家指导,而是由国家和私营部门。

治理是一个由国家和社会构成的权力网络复杂互动的过程,与传统的国家统招行为相比较,它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是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一种良好合作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治理理论强调公共管理职能的转移,不是基于传统的国家-市民社会二元对立模式下市民社会的单向扩张。虽然任何力量强大的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都无法替代国家行使主权,无法掌握可与国家相抗衡的权力。但是,如果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或者以存在强大的国际离心力为理由不再参与塑造社会,那么它就会使社会受到严峻的考验。在国家与社会的合作中,国家要发挥强大的规划和控制作用。显然,治理理论不但揭示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趋势,还坚持了政治责任的优先性。

治理理论所构建的自主自治的网络体系与以市场机制操作社会完全不同,后者是责任的私有化,会导致如公共物品“搭便车”现象、“PX事件”邻避运动的发生,而前者是责任的共同分担,它表明,那些在社会中通过自愿的角色未能完成的工作仍将是政府的责任。在此,西方福利体制明显地为治理理论所包容。因而,未来社会中,福利政策不是被削弱,而是以一种更有利于维护公民利益的形式进行,各国政府将更多地根据自己认定的主要战略好主要社会风险,采取不同的社会政策组合;或者是以更为有效的方式方法履行福利职能。政治功能转移到市民社会中去的第二个维度是文化方面的。治理理论强调从心理上建立起个人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强调社会成员自发合作感的形成,试图以此为基础实现市民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对部分公共管理职能的自觉承担。治理理论希望在这一维度中推进一个构成民主决策基础的公共领域的形成,对于国家的未来发展而言,这无疑是增强统治合法性的需要。

从现实需要上看,在公共管理向公共治理转型的过程中,以法治带动的善治作为一种重要理念日渐凸显。善治通过构建和运用适当的法律和措施来有效地应对社会中出现的挑战,它以社会群体和个人为本,并建立彼此相辅相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之上。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认为:“治理是一个过程,公共机构以此主持公共事务、管理公共资源以及确保人权实现。对善治的真正检验是实现公民的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方面,为实现人权目标所做出的努力程度如何。”一方面,善治通过提高政府能力增强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能力和水平。人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保障人权是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政府的职责正是保证每个人都能获得并享有权利,尽可能确保人们能够在物质和经济上满足其基本需求,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共服务职能分担模式来看,政府主要承担的是基本的、基础的、广大民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的公共服务,是建立社会安全网、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全体社会成员不论其民族、性别、收入及社会地位差异如何,都能公平地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果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是保障民众的平等权,体现机会均等和效果均等。另一方面,善治还能推进公民对公共治理与服务的参与,提升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水平。它强调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提倡为所有人提供均等的机会和选择,使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独有的潜力,为社会发展做贡献。

李克强在担任国务院总理后的首次记者会上,就加强政府建设提了三项任务:“一是建设创新政府,依靠改革开放使经济社会充满活力;二是建设廉洁政府,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效率;三是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我们将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往为施政所向,把努力实现人民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作为神圣使命,以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敬重、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政府,去造福全体人民,建设强盛国家。”这些是对善治精神的生动诠释。

因此,根据学理上国家-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构建需要和现实中政府创新、廉洁、法治的三项职能要求,结合香港廉政公署和日本公务员制度的经验,相对应的可以初步建构出有针对性、整体性、关联性的三种制度: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行制度、人大专职化和去利害相关人担任人大代表后第三方代表委员会进行当地专题调研、问责和政府工作报告评估制度、采用“列举主义”法律规范政府官员行为下的腐败零容忍“伸手必被抓”制度。

三、法治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必要性

()辩证法和社会发展规律视野下的改革与法治

从哲学的角度看,辩证法作为本体论和方法论的统一体,它具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功能。辩证法要求我们扩展关于事物的观念,把任何事物的形成过程及所属的广阔背景都当成认识该事物的内在要素,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外部因素。换言之,辩证法用“过程观”和“关系观”取代了常识的事物观,因此而重构了我们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常识是在大多数人看来显然正确的东西,但恰恰是不成问题的看法因为囿于现象而歪曲了本质。辩证法对世界的重构性认识并没有增加任何尚不存在的东西,而是使认识接近动态世界的原样。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是从系统开始的,继而进入对部分的研究,研究它们在系统中的位置以及发挥作用的方式,在此基础上完善对资本主义整体系统的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研究从根本上是探索四种关系:同一性与差异性、对立面的相互渗透、量变与质变、矛盾。

同时,“四个全面”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国情和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相结合的战略布局。恩格斯指出:“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理论以实践为源泉,而从辩证法的角度分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简单来说,其内容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要全面深化改革,致力于使各个领域的改革联动和集成起来,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保证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先进性、有效性。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指出:“人们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大众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全面深化改革正是基于对上层建筑适应新的经济基础的现实呼应。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巩固和保障一切改革成果的必然结构性要求。

()两大制度工具:法治与公共治理的相互关系

法治和公共治理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法治发展的水平同公民权利保障和制度建设的水平是密切相关的。在当今世界,实现民主与法治乃是全球的主流趋势,而民主与法治归根结底便在于为实现人权提供一种政治制度上的保障。因此,在这个角度上,公民权利作为国家权力的源泉,为具体的国家制度创新奠定了价值基础并指出了方向;法治与民主则为具体国家制度的创新提供了形式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律为主体,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补充的一整套比较完备的保障人权的法律体系。

习近平指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威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他还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依法治国既体现为政府市场各自活动空间和功能规范的制度天平,又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强调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对市场内外领域的有效补充,进而在程序正义方面规范社会每个成员的外在行为,而基于程序正义保证的外在行为的内化,最终带动的是公权力行为的实质正义和社会成员观念上对法治的尊重和敬畏,增进国家与民众之间的互信,化解国家-市民社会之间的“敌意螺旋”,在当代构建出民族国家这一“想象的共同体”更加具有凝聚力和理性力的民族认同来源。

()法治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

明确的权利主体和利益边界,是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中国公民权利保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增强人们的独立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推动经济发展。

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自由平等意识、网络媒体勃兴提供的多元表达平台、民主政治进步造就的个体意识启蒙,这些都带动了中国社会权利关系和权利意识的全面发展,个人真正成为基本的权利主体。每个人也都存在着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实现自己的权利的问题。市场经济是以等价交换原则建立起来的,只有平等的市场主体才能进行等价交换,市场经济要求各个市场主体之间在基本权利方面可以自由地进行竞争,获取最大利润。从西方的发展历史演进来看,这些自由和平等的权利正是生发于市场经济环境。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市场经济并不是社会生活的全部。市场经济免不了竞争,但竞争总要分出优劣,而且还会优胜劣汰。从基本权利保障来看,不论优者劣者,都应同等对待;优者的发展权与劣者的生存权都是基本人权,都应予以切实保障。

为此,应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克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来的弊端。也就是说,一方面要追求市场经济的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保障市场主体的自由平等竞争权;另一方面要坚持社会正义的公平,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四、结论

笔者认为,当诸如“自杀打捞费”“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小悦悦事件”等让人触目惊心的所谓“社会道德滑坡”现象的频频出现时,一味消极叫嚣和批评现代社会物欲横流、信用危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不平衡、公民整体素质偏低这些资本与市场经济固有的弊端、以舆论绑架道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正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观点——“权利先于善”,公平的正义要求社会的公共利益必须向弱小者倾斜:“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真正能保障社会正能量的长期累积与释放的应该是国家赋予每个公民个体充分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其生活质量切实提高和社会救济途径的多元化和有效性,正是基于这一前提也是“祛魅”后传统型权威向法理型权威转变阶段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民众才有勇气也才有能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在法治和政府公共治理的助力下可以得到更好的结合,而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的双重改善也能从制度层面为社会问题提供更为根本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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