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
自然辩证法教学大纲修订情况
发布时间: 2013-09-22   浏览次数: 474

 

参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新修订
 研究生教学大纲示范培训班”汇报
(《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大纲修订情况)
 
       自从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以来,自然辩证法就成了我国理工农医硕士研究生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总的来说,这门课它的性质、特点以及内容还是深受学生欢迎和喜爱的。自然辩证法无论从学科建设、教师队伍、科研教学等方面,都有相当的规模。记得最初这门课程的学时数108学时,后来逐步改为54学时、36学时,至到今天18学时,并且从必修课变成了选修课。
       自改革开放以来,教育部一共组织了四次自然辩证法教材的编写,出版了四个版本的教材,它们分别是:第一版,1979年由孙小礼主持编写的《自然辩证法讲义(初稿)》,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该版创设了我国自然辩证法专业的基本学科框架,即著名的俗称“三大块”(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以后虽然出版有许多教材,但变来变去,基本上没有超越这个基本框架。第二版,1989年由原国家教委社科司组编的《自然辩证法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第三版,1991年由吴延涪等人具体召集编写的《自然辩证法概论》(是对1991年版的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包括绪论、第一篇自然观、第二篇科学技术方法论、第三篇科学技术观。第四版,2004年由黄顺基担任主编的《自然辩证法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包括绪论、第一篇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第二篇科学观和科学方法论、第三篇技术观和技术方法论、第四篇科学技术与社会。其实,该教材从内容上看,依然可以归结为“三大块”。它突出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有意凸显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自然辩证法的思想教育功能。它将科学与技术分别论述,并将科学观与科学方法论合在一起、将技术观与技术方法论合在起来,另外强调了科技与社会。其实,科技与社会的关系,包括科技的社会价值观等内容也可以纳入科学技术观部分。各省市高校纷纷出版由自己编写的教材,品种繁多,但大多都是以教育部“统编教材”为蓝本而编写的。
       201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意见》指出,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研究生进行系统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公共必修课。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指出《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主要进行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理论的教育,帮助硕士生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了解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认识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培养硕士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中宣部和教育部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了改革。硕士生课程具体设置为:(1)必修1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个学时);(2)从《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18个学时)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18个学时)两门课程中只须选择1门作为选修课程。这无论对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来说,还是对任课教师来说,都是一种挑战,同时在挑战中也带了机遇。将这门课程纳入到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一级学科,受到了更多的重视。
       2012年5月,教育部组织编写出版了目前我们使用的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教学大纲,作为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大纲指出:《自然辩证法概论》是高校硕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选修课课程。主要进行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教育,帮助学生了解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理解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本大纲包括绪论和五大章(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仔细分析一下,还是以“三大块”作为基础,增加了第五章“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其实这一章也可以归为科学技术观部分)。
       这个大纲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出现了很多“马克思主义”的字眼,尤其每一章的标题都冠名“马克思主义”,甚至科学技术方法论前也加上了“马克思主义”,并强调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总的来说,大纲强调思想性和知识性的统一,突出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理论的政治思想教育功能,充分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充分体现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第历史进程和理论精髓。
为了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体现学术界研究最新进展,今年4月至7月,教育部组织课题组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特别是听取了一线师生对大纲的意见和建议,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门必修课和“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3门选修课),以及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四门)都进行了修订。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这次教材修订工作,制定了修订和培训的具体方案。
        教育部有关领导指出,教材特别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集中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意志。根据社会形势发展、理论发展的需要,及时对教学大纲、教材进行修订应该成为常规性的工作,成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新机制。新修教学大纲对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提高直接有关。  
       这次《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大纲的修订版,在基本框架方面没什么变化,即还是原来的绪论和五大章(各章标题都没有变化),而在篇幅上有所增加,从原来的6万字增加了2万字,达到8万字,其实成了“教学要点”(或浓缩版教材)。在内容上主要增加了与党的十八大精神相关的内容,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具体地说,在绪论中强调了中国马克思主义科技观、中国自然辩证法与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参见第4页、第5页)。第一章“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中增加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作用的内容(见第23-24页),最明显的是在“生态自然观”这一节中突出了生态文明建设(这方面内容增加较多,引用了不少十八大文件中的观点,参见第36-37页)。第二章“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中增加了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律,科学→技术→生产作用关系(参见第46-47页)和科学具有双刃剑的作用(参见第48页)。在第三章“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中主要增加了批判性思维(参见第69页)。第四章“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相对来说变动比较大,包括每小节的标题作了变动,在论述马克思劳动和技术异化理论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了对国外学者的相应理论成果,如法兰克福学派科学技术社会批判理论,生态马克思主义的技术、环境与社会批判理论等分析(参见第92-94页)。在科学技术的代理规范中增加了技术共同体的伦理规范和责任(参见第98页),以及增加了从专家治国到公众参与(参见第104页)等内容。第五章“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主要根据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党的科技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和重要地位,以及协同创新等论述。
大纲在其他地方也做了一些修订,如增加了中世纪宗教神学自然观、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观。这对全面了解人类自然观的演变历史还是有意义的,人类自然观不会处于“真空阶段”。
       在教学实践中,个人体会到,教学大纲可以比喻为一部教学“宪法”,教师必须遵循教学基本要求。但统编的教学大纲一般注意兼顾不同学科学生特点,力求普遍适用,而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教学对象的实际,也就是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教学大纲涉及的内容很丰富,18学时的教学(扣除考试时间,有时还会遇到国定假日),很容易造成要么有些内容讲不到位、一晃而过,要么面面俱到、蜻蜓点水。应该根据实际,有所突出重点,并开展教学方法的改革。
       比如,这些年来,我们主要承担了枫林校区医学研究生和张江校区药学研究生的“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医药专业很有特殊性,我们结合学生的专业实际,在自然观部分讲点生命观、死亡观、人体观、健康观和疾病观;在科学技术观部分讲点医学科学技术的特殊性;在科学技术方法论部分讲点临床思维方法;在科学技术社会论部分讲点生物医学伦理问题。
       课堂时间十分有限,要注意课堂内外结合。以前我们曾组织了十四期医学研究生课外理论学习小组。今天,我们也注意在课堂上引出问题,推荐相关的参考资料,编印了《向医学研究生推荐的医学人文参考书目》(约60本,包括每本书的内容简介,给学生提供“菜单”),活跃学生思维,扩大知识面。
       围绕“自然辩证法”核心,配套一些相关课程的做法也不妨可以尝试。比如,我们开设的《生命科学史》、《医学科研道德概论》(研究生的选修课)可以充实第二章“科学技术观”;《医学思维方法》(选修课)也可以充实第三章“科学技术方法论”;、《现代科技与社会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系列选修课)、《医学伦理学》(选修课)、《生命伦理学》(选修课)以及《生物医学伦理问题》(研究生选修课)可以充实第四章“科学技术社会论”等。
       开展科研有助于提高教学的质量。教学大纲的第五章相对以往的教材来讲,是比较有特色的,也是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的。希望在985三期科研经费的资助下,较好的完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研究”的课题,为搞好教学大纲第五章“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的教学提供扎实的基础
                                                                                       (刘学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