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者有其田 居者有其屋(刘 洋)

发布时间: 2010-04-11   浏览次数: 256

“我·家·共和国”系列征文

 

耕者有其田  居者有其屋

——通过土地改革与房地产发展看新中国60年的成长历程

 

复旦大学  世界经济系  刘 洋  08300260009

 

土地与居所,一直都是我们安土重迁的中国人的安身立命之本。

新中国成立 60 年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致力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经过60年发展,我国从一个落后国家发展成为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三的大国,人民生活从贫困迈向总体小康,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教科文卫等各项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

我国既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土地与居住问题关系着每一个国民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着共和国的稳定与繁荣。在过去的60年中,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土地与居住问题,通过不懈的努力与全国人民的鼎力支持,逐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这一中国人自古以来所追求的目标。人民土地与居住问题的逐步解决,是综合国力强盛的标志,是我们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体现,也是新中国不断发展壮大的见证。

 

一、     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

   “耕者有其田”的目标在1949年就被写入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06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在全国“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正确贯彻和执行党的土地改革路线和政策下,在新解放的三亿多人口的新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地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建国后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9月大规模展开,到1953年基本结束,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全国大约有三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总数约七亿亩的土地和大量的生产生活资料。包括297万头耕畜,3954万件农具,3708万间房屋,105亿斤粮食等。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在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且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中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

全国土地改革的伟大胜利,废除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从而消灭了反动势力和帝国主义的主要统治基础,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土地改革的成功,在广大农村实现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改善了农民的生活,使亿万中国农民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

 

二、规范房地产发展——居者有其屋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的这句诗表达了中国老百姓自古以来的朴素愿望。让老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居者有其屋,能够安居乐业,这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党和政府急困难群众所急、想困难群众所想、帮困难群众所需,切实做到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群众就会把党和政府放在心上。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时间,我国城镇居民住房完全按计划分配。所有人都要排队等政府、单位分房,很多人都经历了非常艰苦的住房条件改善的过程。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镇人口快速增加,单一的住房行政供给制的弊端不断显现:财政负担巨大,群众居住条件改善进展缓慢,约有47.5%的城镇居民家庭缺房或无房。

在这样的背景下,上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改革城镇住房制度、加快城镇住房建设的设想,我国开始推行以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为目标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并于1984年正式启动住房货币化改革的试点。

1998121日起停止“福利房”制度以后,实行了城镇居民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即主要通过购买商品房来获得和改善居住条件的市场化住房供给、分配制度。十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商品房制度比以前的“福利房”更有利于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商品房制度优于福利房制度。实践同时也已经证明,我国和所有市场经济国家一样存在着居民收入分化和商品房价格的矛盾,相当一部分居民还不能靠“完全的”市场机制获得住房,从而存在着建立住房保障的一般需要,特别是由于近一年来商品房价格的快速上涨,健全住房保障的要求已经十分迫切。

针对这种情况,党和政府再一次将住房这一民生问题摆在了重要位置上。在今年3月份的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以一个独立的自然段,对于房地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提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今年中央财政安排493亿元用于安居工程;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落实好支持居民购买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政策等。核心是把实现住有所居的视作民生的重要问题,把解决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摆在了重要位置。

 

三、从“耕者有其田”到“居者有其屋”的启示

   “耕者有其田”和“居者有其屋”,跨越了新中国六十年发展的进程,是历史的一个缩影。在着手解决这两大问题的过程之中,我们看到的是党和政府的对于人民需求的关心,对于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和对于解决问题的信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的党和国家始终保持着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着、维护着、发展着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得到了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

“我·家·共和国”这实际上是一个“个人·小家·大家”的命题。这个命题看上去简单朴素,然而真正要做好这个命题却并不容易。从我们伟大祖国过去这六十年的发展上看,我们虽然也走过一些弯路子,但是在绝大多数时候,我们的党和国家始终是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书写者,符合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可以是使得家庭、社会保持稳定、和谐,从而最终使我们整个民族、整个国家逐步走向繁荣富强。

风风雨雨的一个甲子之后,我们为自己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感到欣喜的同时,更应该为国力的强盛而骄傲,为有一个这样关注百姓冷暖,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而自豪。我们要坚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开放的力度,全面贯彻和落实胡锦涛主席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而不断努力奋斗。

我们走过了一个辉煌的60年,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