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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情况

实践教学情况介绍

《临床法医学》按现行教学计划,并无实践教学安排,但由于该课程是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学科,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操作、与人沟通的能力,为学生今后走上医学相关工作岗位打好基础。为达到这个目标,也安排了学生在课余时间在本系所属法医学鉴定中心观摩、见习,参与法医学鉴定工作。

本系于2002年在上海市司法局注册成立“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2010年12月更名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同时也是“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的鉴定点之一,为解决上海市及全国各地司法实践的各种疑难问题,以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近年来,每年完成各种临床法医学鉴定5000余例,为社会安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也为学生实践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010年12月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更名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具体措施有:①观摩、见习鉴定工作  我们不定期安排学生分组到法医临床鉴定室观摩、见习,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加鉴定工作,如案件的受理、临床资料的审阅、影像学资料的读片、鉴定文书的书写等,了解鉴定程序、常见损伤的鉴定要点和注意点,结合课题理论学习,巩固基础知识,增强专业兴趣。②在教学中,经常分组安排学生分演鉴定人及被鉴定人角色,进行常规体格检查演练,使他们熟练掌握临床法医学鉴定基本技能。③分组讨论,课堂教学中,经常让学生分组讨论典型、疑难案例,充分发挥学生自主能动性和团队协助精神,同时,培养他们的表达能力。

通过以上活动,让学生亲身体会法医学,了解法医鉴定程序,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法医学实践紧密结合。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下面所附照片反映了法医学专业学生在法医学鉴定中心见习的情况。今后在教学中,如果有可能,我们争取18学时的见习安排,更加注重让学生参与实践,以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司法鉴定中心,是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建立的司法鉴定机构,位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法医楼内,开展的鉴定项目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以及痕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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