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法医学
教学内容
发布时间: 2015-01-16   浏览次数: 126

 

3-1 简述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定位、课程教学目标

    复旦大学把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高质量人才作为教学的根本目标,注重加强学科间的渗透、交叉、组合,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特色和优势。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的教学理念,将综合教育和文理基础教育为特色的通识教育和宽口径专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调整课程设置、开放选择专业、推行学期开课制、设立自由选修学分等多种途径,从各个教学环节上落实学生个性发展,给学生以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同时,学校注重课堂内外教育的结合,鼓励学生开展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设立了“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金”,“正谊”、“晨曦”等矿床项目,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实验课题,施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相互渗透的素质教育。努力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培养出一流的复旦人才。

1、课程定位

    《临床法医学》是法医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本课程以活体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涉及法律有关的人体伤、病、残及生理病理状况,如人身故意伤害损伤程度鉴定、意外伤害伤残等级评定、医疗损害鉴定、涉及保险业的伤、残等状况的鉴定,以及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损伤方式推断、疾病与损伤关系判断等,为民事或刑事案件处理、审判提供科学、公正的医学证据。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始终将教书育人贯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言传身教,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

2、课程目标

    通过理论授课、专题讲座、CBL、PBL、观摩见习、分组讨论等多种教学形式,要求学生明确临床法医学的基本内容、基本操作技能及其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具体要求:

    1)掌握各种损伤表现;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等级评定原则;常见损伤的临床法医学鉴定;法医学活体体格检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熟悉法医学鉴定书的编写原则;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医学鉴定人职业道德。

    3)了解与法医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卫生法规。

 

3-2 课程内容(包括知识模块顺序及对应的学时;实验或实践项目名称和学时;含实践教学活动的课程需说明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与效果)

 

 

 

模块

内容

学时

总论

绪论

2

损伤的修复及预后;诈病及造作伤

3

法医临床鉴定标准导读

2

各论

神经系统损伤

4

鼻、口腔、颌面部损伤

3

脊柱、四肢骨关节及骨盆损伤

2

躯干部损伤

2

非法性行为及性功能障碍鉴定

4

眼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4

耳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4

司法鉴定文书写作

2

   

    尽管在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中,并没有实验课程,但由于《临床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经过多年的教学经验总结,我们认为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互动,重点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综合应用临床知识及其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与人沟通、表达能力。

    为达到这个目标,在教学中,我们除了强调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理论教学(集中授课+CBL+PBL),课堂上学生互为鉴定人、被鉴定人进行演习操作,还充分利用我系的法医学鉴定中心,要求学生课余时间观摩、见习临床法医学鉴定工作,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让学生更深刻理解法医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程序等知识,并熟悉常见损伤的临床法医学鉴定。

 

3-3 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临床法医学》是一门基于临床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实践性应用学科。如何让学生避免误认为临床法医学就是炒冷饭的学科就成为课程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经过多年的教学经验总结,我们认为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互动,重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综合应用临床知识及其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与人沟通、表达能力。为达到这个目标,在教学中,我们强调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理论教学,具体做法是:将学生分成若干学习小组,除了典型、疑难案例研习、讨论,课堂上学生互为鉴定人、被鉴定人的演习操作,还充分利用我系的法医学鉴定中心,要求学生课余时间观摩、见习鉴定工作,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相结合,让学生在学习中了解法医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程序。见习过程中,学生会向指导老师提出各种问题,老师也会向学生提一些启发性的问题,通过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加强沟通,开阔了学生的思维,巩固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实践操作技能以及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