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简述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定位、课程教学目标 复旦大学把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高质量人才作为教学的根本目标,注重加强学科间的渗透、交叉、组合,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特色和优势。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的教学理念,将综合教育和文理基础教育为特色的通识教育和宽口径专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调整课程设置、开放选择专业、推行学期开课制、设立自由选修学分等多种途径,从各个教学环节上落实学生个性发展,给学生以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同时,学校注重课堂内外教育的结合,鼓励学生开展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设立了“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金”,“正谊”、“晨曦”等矿床项目,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实验课题,施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相互渗透的素质教育。努力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培养出一流的复旦人才。 1、课程定位 《临床法医学》是法医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本课程以活体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涉及法律有关的人体伤、病、残及生理病理状况,如人身故意伤害损伤程度鉴定、意外伤害伤残等级评定、医疗损害鉴定、涉及保险业的伤、残等状况的鉴定,以及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损伤方式推断、疾病与损伤关系判断等,为民事或刑事案件处理、审判提供科学、公正的医学证据。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始终将教书育人贯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言传身教,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 2、课程目标 通过理论授课、专题讲座、CBL、PBL、观摩见习、分组讨论等多种教学形式,要求学生明确临床法医学的基本内容、基本操作技能及其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具体要求: 1)掌握各种损伤表现;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等级评定原则;常见损伤的临床法医学鉴定;法医学活体体格检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熟悉法医学鉴定书的编写原则;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医学鉴定人职业道德。 3)了解与法医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卫生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