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法医学》作为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程,是学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并完成临床实习后,在大学五年级接触的法医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该课程主要研究涉及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生理病理状况,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侦察或审判提供医学证据,是一门基于临床医学的应用性、实践性学科。这要求教师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医学鉴定经验。鉴于此,本系选择中高级职称教师进行授课,同时利用本系现有的教学基地人力资源(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法医师作为兼职教师做专题讲座参与授课。现有教师共7人,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且均具有临床法医学鉴定资格,并有多年法医临床鉴定经验,具有很强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1、教学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 参与本课程教学的本校在编在岗教师4人,其中副教授2人(2人均具有主任法医师资格),讲师2人(具有副主任法医师资格和主检法医师资格);外聘教师3人(均为主任法医师)。其年龄及职称结构分布见表1。 表1.授课教师的年龄、职称结构分布表 年龄 | 职称 | 50岁-(3人) | 副教授1人,主任法医师2人 | 40-49岁(3人) | 副教授、讲师各1人,主任法医师1人 | 30-39(1人) | 讲师1人 | 2、学缘结构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4人,具有博士学位3人、硕士学位1人;外聘教师3人均为硕士。其知识、学缘结构具体分布情况见表2。 表2.授课教师的知识、学缘结构分布表 学位 | 毕业院校 | 博士 | 复旦大学2人,华中科技大学1人 | 硕士 | 复旦大学2人,原上海医科大学1人,中国中医研究院1人 | 3、师资配置情况 本课程授课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3.4,理论教学34学时(含考试),在学生课余,不定期安排学生在本系所属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室观摩、见习鉴定工作,了解法医临床鉴定的受理、实施等程序,并结合案例讨论增强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