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 (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 年限、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程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的作 用)(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相关论文(含题目 刊物名称与级别、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 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讲授的主要课程:(1)刑法学I:法学院必修课,周学时3,2005届,150人; (2)刑法学II:法学院必修课,周学时3,2006届,150人; (3)刑事政策学:法学院公选课,周学时2,2006届,100人; 承担的实践性教学:(1)指导法学院2005、2006、2007届本科生学位论文10篇; (2)指导二学位2006、2007届本科生学位论文1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