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 2010-04-01 浏览次数: 68933

 

一、课程建设的师资支持基础
    本课程现有教学队伍由两位教授且均为博士生导师(董茂云教授、潘伟杰教授)、两位副教授(王蔚副教授、刘志刚副教授)和一位讲师(宋永华讲师)组成,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学队伍人数的8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学队伍人数的80%。主讲教师教学水平在复旦大学学生评估中和学校教学质量评比中均有出色表现。董茂云教授领衔的《宪法学课程建设》在2007年复旦大学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得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董茂云教授获得首届复旦大学本科教学贡献奖,潘伟杰教授两次获得学生评选的“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称号,主持的《宪法学》被复旦大学评为精品课程和上海市教委列入上海市重点建设课程。王蔚副教授两次获得上海市育才奖。宋永华教师参与的《法律诊所课程建设》在2007年复旦大学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得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教学队伍结构合理,无论是在学缘结构上,还是在知识结构上,该课程的师资队伍具有较为良好的素质。董茂云教授、刘志刚副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潘伟杰教授、王蔚副教授和宋永华讲师毕业于复旦大学。董茂云教授擅长比较宪法的教学,潘伟杰教授擅长宪法学原理的教学,王蔚副教授、刘志刚副教授擅长宪法制度的教学。宋永华讲师擅长比较宪法的教学。良好的教学水平需要优质的学术水平支撑。教学队伍成员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并在学术团体中担任学术职务。董茂云教授担任全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董茂云教授和潘伟杰教授担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董茂云教授、潘伟杰教授和王蔚副教授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董茂云教授、潘伟杰教授现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潘伟杰教授、刘志刚副教授现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董茂云教授和潘伟杰教授分别完成复旦大学教学研究项目1项。近五年来,本教学队伍成员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2篇,出版专著8部。本学科组从2006年起与上海三联书店策划出版了由本学科教师撰写的复旦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文丛,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其中三部分别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和司法部优秀研究成果优秀奖。
二、课程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复旦大学作为研究型大学,课程建设是体现研究水平价值的重要方面。本课程通过上海市重点课程的建设,以期实现提升教学水平和持续推进教学改革,最终为法学人才平培养和研究能力的提高奠定扎实的宪法学知识基础。
    课程建设重在过程,但衡量课程的建设质量必须通过一定的教学特色以及标志性教学和学术成果体现出来。其主要体现的内容包括教学队伍的教学水平和学术声望、能够获得修读学生认可的教学水平以及有效支持教学水平的科研成果,并且在教学改革方面应具有鲜明特色,在课程建设中具有长久的发展和积淀。作为上海市重点建设课程和复旦大学精品课程,课程建设目标首先定位在通过课程的长期建设使课程教学在国内达到领先水平,达到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的资格。在短期获得上海市精品课程建设支持;其次建立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良性机制,培养高素质并具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学和学术骨干;第三,通过课程建设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使修读学生的宪法意识和宪政理念有持续地提高,注重学生对本课程的评价,持续、有效维持较高的学生总体满意率。第四,特色鲜明,成为法学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支撑性课程,得到广泛认可和认同。
    确立合理的重点课程建设内容,是推进课程建设的重要保证。本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将课程建设的内容分解为四类要素,即教学基础建设要素、教学团队建设要素、教学评价要素和成果特色要素,课程的基础建设要素是指课程最基础的构成要素,如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档案以及教学参考资料等。作为重点课程,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学大纲并及时上网公布。精品化、立体化的教材体系,潘伟杰教授主持《宪法学》教材的修改工作,董茂云教授主持完成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比较宪法学》的撰写出版工作。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资源等,推进宪法学精品课程网络资源的开发。就教学团队建设而言,通过课程建设,培养造就一支职称、年龄结构合理,且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营造有利于青年教师成长的良好环境,建立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有效机制。经过五年的努力,教学团队将由三位教授、两位副教授、两位讲师构成的结构合理、富有教学经验和教学活力的教学队伍。建立起从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就教学评价要素而言,教学评价要素是保证课程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包括教学效果的总体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作为重点建设课程,应当建立教学效果评价制度,对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严格评价;对教学团队的教学方法进行评价,讲求教学方法的灵活性, 根据不同内容采取灵活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应当注重学生对本课程的评价,达到较高的学生总体满意率。要接受专家和同行教师评价,得到同行和校内外的广泛认可。就成果特色而言,要以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比较宪法学》的编写工作位契机,使复旦大学宪法学学科的教材编写能力在国内达到一定的水准。以《宪法学》作为复旦大学校级精品课程为抓手,推进宪法学的教学改革,不断注重宪法案例在教学方法中的运用。
三、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围绕课程建设目标和内容,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为:
    第一,成立以董茂云教授和潘伟杰教授为负责人的《宪法学》课程建设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和教学资源开发等各项工作。
    第二,课程教学纲要是实施课程教学的标准和准绳,是课程教学的法规性纲领和依据。我们按照精品课程的教学要求编制出课程标准化教学纲要。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进度、重点难点、教学流程、教学方法和手段,到课程的考试和考核,成绩评定等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第三,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经过上海市重点课程的建设,完善《宪法学》网上教学平台建设,全程录制潘伟杰教授主讲的《宪法学》十五讲并上传复旦大学精品课程网,充实宪法学习题库,着手收集和编制宪法学教学案例库。
    第四,引进一名青年讲师充实教学团队,以使教学团队结构更趋合理。
    第五,完成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比较宪法学》的编写,教材体系的建设水平在国内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教材建设中达到一定的高度。
    为此,本课程建设的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2010年上半年,潘伟杰教授完成主编的《宪法学》教材修改工作,董茂云教授完成主持的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的编写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争取学院同意引进一名青年讲师充实教学团队,一名副教授能够晋升教授。同时通过复旦大学向上海市教委申请上海市精品课程建设的立项支持。
    2010年下半年,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推进实验教学和研讨性教学的形式和内容。课程内容的规范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有效地培养修读学生的宪法学思维能力和独立地分析宪法问题、解决宪法问题的能力。吸收对宪法学有兴趣的本科生参与学科组织的科研活动。
    2011年上半年,切实加强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基本形成稳定的教学团队。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或副教授)主讲。要通过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到2011年,本课程的师资队伍将形成三位教授、两位副教授和两位讲师组成。为课程的后续发展和学科队伍的建设提供人力支持。
    2011年下半年,准备精品课程的验收和评估工作。持续推进本课程的网络资源的开发水平,探索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革新的方向,争取获得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同时为2012年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提供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