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走进历史真实之道
何来“国宝级”文物一词
发布时间: 2011-06-03   浏览次数: 176

 

        一些媒体的报道中频频使用了“国宝级”文物一词。那么,我国到底有没有所谓“国宝级”文物的定级标准呢?可以肯定地说:没有。
        笔者手头有一份去年4月由文化部发布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其导言中是把“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 并没 分量更重的“国宝级”的概念。这里,“封顶”的一级文物的定级标准是:具有重要历史性、艺术性和科学性,即融“三性” 价值于一体的代表性文物。
        国家文物局曾发出有关《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的重要通知,禁止出展包括司母戊铜鼎、曾侯乙编钟、战国龙凤帛画等64件(组)一级文物。其中,还有我们上海博物馆收藏的西周大克鼎和晋侯苏钟(一套14件),后者将在最近隆重开展的上博晋侯墓大展中与山西的考古发现一起配套亮相。对这些国之“重器”、华之瑰宝,国家仍还是以“一级文物”而不是哗众取宠地用“国宝级”文物定性和定名。
        随着近年来文物收藏热的升温,文物鉴定渐成热门行业,有关媒体也趋之若骛,这是文物收藏社会化和文化遗产保护大众化的必然结果。本应臧褒,而非责难。但在正式法规制定或出台之前,决不可以为了迎合某些大众心理而搞新闻炒作。在社会各界呼唤诚信的今天,身兼教育性和导向性义务的大众媒体,更应当预防和杜绝所谓“国宝级”文物之类“泡沫文化”现象的发生和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