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死亡时间推断
死亡时间(time of death)在法医学上是指机体死后经历时间(the time since death,TSD)或称死后间隔时间(postmortem interval,PMI),即检验尸体时距死亡发生时的时间间隔。
死亡时间推断(estimation of time since death)即推断死后经历或间隔时间。法医学实践表明:死亡时间推断是法医学鉴定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这是因为许多非自然死亡的发生时间不清,而死亡时间在多数情况下标志着案件发生的时间,并与涉案的人和事密切相关。因此,推断死亡时间对确定发案时间,认定和排除嫌疑人有无作案时间,划定侦查范围乃至案件的最终侦破均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案件涉及到多个嫌疑人时,死亡时间的准确推断尤显重要。此外,死亡时间推断在某些自然死亡、涉及财产继承、保险理赔的案件中也有一定的作用。
鉴于以上原因,死亡时间推断历来是法医病理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中外法医学者提出了许多研究方法或学说,迄今为止,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目前主要依据死后尸体变化发生的规律粗略推断死亡时间。根据尸体变化发生的先后及法医学实践的要求,将死亡时间推断分为死后早期、死后晚期(腐败)死亡时间推断及白骨化尸体死亡时间推断三个阶段。
第一节 死后早期死亡时间的推断
死后早期是指尸体未出现明显腐败现象的时期。早期死亡时间的推断,实际工作中多以尸体温度(简称尸温)的下降规律为基础,结合尸斑、尸僵和其他尸体现象以及胃、肠内容物的消化情况等综合推断。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一些新的推断方法相继提出,如根据超生反应检测、离子检测、酶检测、DNA降解程度检测等推断死亡时间,到目前为止,这些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尚有较大距离。近年来,一种以尸温测量为基础,综合多种影响因素的多参数综合推断早期死亡时间的方法在一些国家已得到实际应用。
一、根据尸温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人死后新陈代谢停止,不再能保持正常体温。环境温度低于体温时,体表热量以辐射和传导的方式散失;体内的热能先向体表传导,然后从体表散失,最后尸温降到与环境温度相同。尸温的下降(简称尸冷)具有一定的规律,并且尸温的测量方法简便易行,因此被广泛用于推断死亡时间。
(一)尸温的测量
尸体温度分尸体表面温度和尸体内部温度,尸体表面温度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尸体内部温度因受到皮肤、皮下脂肪及肌肉的保护,随外界环境温度不同而发生变化的速度相对较慢,其变化规律与死后经历时间相关性较好,因此,尸体内部温度作为尸温被用于推断早期死亡时间。目前许多法医学者都以检测脑室、肝及直肠温度的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研究证实,直肠温度能较好的反映尸体内部温度,相当于胸、腹腔内脏器官的温度,加之测量直肠温度操作又相对简便,因此,直肠温度常作为尸体内部的核心温度(core temperature)用于推断死亡时间。
直肠温度测量方法:将温度计插入尸体肛门15cm,插入时温度计应尽量远离骨盆后壁,以避免骨盆壁温度较低而造成误差。
Mead和Bonmarito于1949年曾对测量直肠温度作为尸体内部的核心温度提出了异议。他们曾在活体上进行试验,将一根管壁不同部位均带有测温点的软导管插入自愿受试者直肠内20cm,发现所有受试者中,导管顶端的温度要比导管中部的温度低。X线检查显示,导管的顶端几乎贴近骨盆的后壁。他们认为由于来自体表冷却后的血流通过骨盆壁的静脉,导致了直肠内不同部位温度有差异。因此提出测量直肠温度应始终在一个部位进行,避免骨盆大静脉血流对温度的影响。
肝脏温度的测量方法:肝脏是人体最大的实质器官,又位于尸体的中心部位,因此测量肝脏温度也能较好地反映尸温。具体测量时,可从尸体右肋下缘切一小口,插入温度计达肝表面。现多采用电子测温仪,所测得的数据精确度较高。
(二)死亡时的尸体温度
直肠温度在活体间有一定差异,不同个体直肠温度可波动在34.2~37.6℃之间,平均36.9℃。如上所述,直肠温度受骨盆壁静脉血流的影响较大,此外的影响因素还有昼夜体温差、环境温度、体质健康状况、某些药物、年龄、性别、情绪状态及死亡原因等,在测量直肠温度推断死亡时间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
(三)尸体冷却规律
个体死亡后,不同组织细胞并未同步死亡,细胞代谢仍可持续一段时间,表现为死后直肠温度并未立即下降,而呈一个短暂的平台期(plateau)。当环境温度低于尸温时,尸体温度逐渐下降直至达到环境温度。研究表明尸体直肠温度下降规律遵循一定的曲线,表现为在短暂的平台期后,散热过程最初较缓慢,逐渐加快并达到最大速率,最后再次变慢,直至达到环境温度,其整个过程呈反S形曲线,见图4-1。
图4-1 尸体直肠温度下降曲线(Marshall和Hoare,1962年)
图中:Tr=直肠温度;Ta=环境温度;To=临终直肠温度(37.2℃);T[℃]=温度(摄氏度);t[h]=时间(小时)
该曲线可以通过双指数公式加以说明:
Q=(Tr-Ta)/(To-Ta)=A×exp(B×t)+(1-A)×exp[(A×B)/(A-1)×t]
Q=标准温度;Tr =所有时间测得的直肠温度;Ta =环境温度;To =临终直肠温度;A=常数;B=常数;t=死亡时间。exp代表指数(exponent)。
公式里的第二个指数(以常数A表示)代表起始部的平台,第一个指数(以常数B表示)代表平台以后的曲线。常数B依赖于体重。
迄今,尸体冷却曲线是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和不同尸体测量值的基础上提出的。一般来讲,尸冷方式在数学上可用二次幂S形曲线公式表示。也有研究者以一次或直线性方程式来表示。实际上,尸冷数学模型越复杂,越难以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当尸冷曲线在接近直线或一次方程式可以表达的范围时,用简单的数学模型同样适用。但是在尸冷初期以及当尸温接近环境温度时,不能用简单的一次或直线方程式来说明,要用复指数公式才能更确切地表达尸体冷却的过程。
(四)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的原则及方法
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国内外学者曾根据各自的研究推导出不同的计算公式,由于所处的环境状况及考虑的影响因素各不相同,因此计算方法也存在差异。事实上,如前所述由于影响尸温的因素很多,采用单一的计算公式推断死亡时间所得的结果偏离必定很大。下面着重介绍国内常用的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的原则及方法,供参考。
以春秋季节为准,尸体颜面、手足等裸露部分有冷却感,为死后1~2小时或以上,着衣部分皮肤有冷却感,为死后4~5小时;死后最初10小时,尸体直肠温度每小时平均下降1℃;10小时后,每小时平均下降0.5~1℃;肥胖尸体在死亡后最初10小时,尸温每小时平均下降0.75℃,消瘦尸体每小时平均下降1℃。夏季尸冷速率是春秋季的0.7倍,冬季是春秋季的1.4倍;暴露在冰雪天气的尸体,尸温在死后数小时即降至环境温度。具体情况见表4-1。
表4-1 从直肠温度下降推测死后经历时间
死后时间 (h)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环境温度 (℃) |
直 肠 温 度 (℃) | 37 | 37 | 36.5 | 36 | 35.5 | 34.5 | 33.5 | 33 | 32.5 | 31.5 | 31.5 | 31 | 30 | 29.5 | 29 | 29 | 24 |
37 | 37 | 36.5 | 35.5 | 34.5 | 33.5 | 33 | 32 | 31.5 | 30.5 | 30 | 29.5 | 28.5 | 28 | 27.5 | 27 | 21 |
37 | 37 | 36.5 | 35.5 | 34 | 33 | 32 | 31 | 30.5 | 29.5 | 28.5 | 28 | 27 | 26.5 | 26 | 25.5 | 18 |
37 | 36.5 | 36 | 35 | 33.5 | 32.5 | 31 | 30 | 29.5 | 28.5 | 27 | 26.5 | 26 | 25.5 | 24.5 | 24 | 16 |
37 | 36.5 | 35.5 | 34.5 | 33 | 32 | 30.5 | 29.5 | 28.5 | 27 | 26 | 25.5 | 24.5 | 23.5 | 22.5 | 22 | 13 |
37 | 36.5 | 35 | 33.5 | 32 | 30 | 28 | 26.5 | 25.5 | 24 | 22.5 | 21.5 | 20 | 19 | 18 | 17 | 5 |
摘自陈康颐主编《应用法医学各论》
由于该方法大致考虑了四季气温变化的差异及尸体温度在不同阶段下降率的快慢,同时也兼顾了尸体肥胖和消瘦对尸温下降速度的影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可用于大致推断死亡时间。
例如,春秋季的一具消瘦尸体,直肠测量法测得尸温为24℃,说明尸温下降了13℃,按上述方法推断,最初10小时尸温每小时下降1℃,10小时后每小时下降0.5℃,故此具尸体死亡后已经历16小时(13=1×10+0.5×X ∴X=6)。若此具尸体是在冬天被发现,死后经过时间应为11~12小时(16×1/1.4)。若是在夏天,则死后经过时间应为22~23小时(16×1/0.7)。
实际工作中,对需要推断死亡时间的尸体,可采用一种较为简易的方法,即死后早期在现场每隔一小时测量一次尸体直肠温度,连续数次测量的结果,能客观反映尸温下降的个体规律。在具体推测时,应注意尸温接近环境温度时下降速率改变的情况,还应除外一些特殊情况如日射、热射病死亡、冻死、死后冷藏、异常气温条件、死后移尸及水中尸体等的影响。
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温差、湿度均较大。尸温下降从气温角度来讲,春秋相似,但春秋湿度又不同。再者,该方法只是考虑了一般规律,未考虑死因等因素对尸温的影响,也未考虑室内、室外、衣着、被盖等对尸温的影响。比如在北方冬季的室内多有暖气,或由于尸体裹有较厚的被褥,尸温可经久不下降。由于以上原因,根据尸温推断死亡时间难以有一个适用于全国各地的统一的方法,必须在各地摸索适用的方法并探讨其规律,并充分考虑死因、死亡方式及周围环境等因素对个案的影响。
二、根据其他各种早期尸体现象综合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机体死亡后所出现的各种尸体现象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可用于死亡时间的推断,我国法医学工作者根据尸斑、尸僵、角膜混浊程度等各种早期尸体现象,综合推断早期死亡时间,积累了许多经验,现列表于下(表4-2)。
表4-2 根据各种早期尸体现象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尸体现象 | TSD |
尸斑 | 开始出现 | 0.5~2小时 |
| 出现,指压能褪色(按压者指甲变色为度) | 0.5~4小时 |
| 开始融合 | 3~12小时 |
| 尸斑形成显著 翻动尸体尸斑完全消退 固定,强力压迫颜色可减退 | 14~15小时 6~20小时 12~24小时 |
| 指压不褪色 胸腹腔及小骨盆腔储有血性漏出液 | 12~36小时后 24~36小时 |
尸僵 | 下颌关节和颈项部开始出现 上肢肌肉出现 | 1~5小时 4~6小时 |
| 全身肌肉强硬 用力破坏后能重新发生 | 6~8小时 4~6小时 |
| 手指、足趾强硬 全身肌肉强硬达到高峰 | 10~15小时 6~24小时 |
| 下颌及上肢开始缓解 | 24~48小时 |
| 全身关节容易活动 | 2~3天 |
| 完全缓解 心肌、膈肌开始僵硬 心肌僵硬开始缓解 立毛肌开始僵硬 立毛肌明显僵硬 肠管肌肉开始僵硬 肠管肌肉明显僵硬 肠管肌肉僵硬缓解 | 3~4天 30分钟或以上 12~48小时 30分钟或以上 5~6小时 1小时 5~6小时 9小时 |
角膜改变 | 轻度混浊 | 6~12小时 |
| 混浊加重,瞳孔可见,表面有小皱褶 | 18~24小时 |
| 完全混浊,瞳孔看不见,似与晶体粘连 | 48小时 |
三、根据超生反应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机体死亡后,许多组织与细胞尚能生存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称为超生期(supravital period)。在此期间内,某些组织对多种刺激仍可产生反应,称为超生反应(supravital reaction)。如骨骼肌受机械刺激可出现收缩,缩瞳药物可使瞳孔缩小等。另有一些属自发性超生反应,如心肌的收缩(断头后)、肠蠕动、精子活动及白细胞游走等。
(一)根据机械刺激后肌肉兴奋性推断死亡时间
根据1958年Dotzauer研究的结果,机械刺激尸体肌肉的兴奋性可分为三期:
第一期:尸体肌肉在机械性刺激后,整个肌肉发生收缩,此期在死后1.5~2.5小时。
(二)根据电刺激后肌肉兴奋性推断死亡时间
用于推断死亡时间的骨骼肌电兴奋性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电刺激后尸体肌肉的收缩强度,另一类是用于刺激尸体肌肉的电流阈值的变化。
1.根据电刺激后尸体肌肉收缩性推断死亡时间 电刺激肌肉收缩可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刺激肌肉组织引起肌肉收缩,称为骨骼肌的直接电兴奋性(direct electrical excitability of skeletal muscle),另一种是刺激神经后引起肌肉收缩,称为骨骼肌的间接电兴奋性(indirect electrical excitability of skeletal muscle)。通过人尸体研究表明,骨骼肌的间接电兴奋性在死后最多1.5小时即消失,而直接电兴奋性在死后数小时至26小时才消失。显然,后者对推断早期死亡时间更有意义。
Popwassilow和Palm根据肌肉收缩程度和其收缩范围,将骨骼肌直接兴奋性分为三级(表4-3)。
表4-3 Popwassilow-及Palm的分级标准与死亡时间的关系
电极部位 | 分 级 |
+++ | ++ | + |
眼轮匝肌 | 整个表情肌收缩 | 眼睑收缩 | 肌纤维抽搐 |
口轮匝肌 | 眼、口轮匝肌、颈肌及眼睑肌收缩 | 眼、口轮匝肌收缩 | 肌纤维抽搐 |
手 | 整个上肢肌收缩 | 手及前臂肌收缩 | 肌纤维抽搐 |
死后时间TSD(h) | 0~2.5 | 1~5 | 2~6 |
2.根据刺激肌肉收缩的电流阈值变化推断死亡时间 实验研究证明,随着死后时间的延长,可引起肌肉收缩的电流阈值也增加。1976年Joachim首先提出了死后时间与刺激肌肉收缩的电流阈值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性。1980年Joachim和Feldmann在11具尸体上进一步研究得出了推断死亡时间的计算公式:
t=(a0-a*)/b
t:死后时间(分钟);a0:首次测定时电流阈值对数;a*:死亡时的原始电流阈值对数;b:回归斜率。Madea在20具尸体上测得a*=-1.748,b=0.0129。其死后时间的95%可信限为±3.3小时。测定中以肌肉明显收缩作为阳性反应。一般检查手指肌肉,如小指屈肌、指总屈肌,因为这些肌肉运动容易观察。该方法可用于推断死后10小时之内的尸体死亡时间。
(三)根据虹膜对药物反应推断死亡时间
死后早期瞳孔对药物仍具有敏感性,如死后2小时内滴以毒扁豆碱,仍可使瞳孔缩小,死后4小时滴以阿托品,仍可使瞳孔扩大。
四、根据离子浓度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国内外许多法医学者检验尸体血液、脑脊液和玻璃体液的化学离子,发现钾、钠、氯等化学离子浓度的死后变化规律性较好,可用于死亡时间的推断。
(一)血液
1.钠 研究表明,血清钠在死后立即下降,但速度有较大的个体差异。据大量观察材料分析,平均下降速度为每小时0.9mmol/L。
2.氯 血浆氯由于死后向细胞内转移而下降,平均下降速度为每小时0.25~1mmol/L,每天80~90mmol/L,也有报道下降速度为每小时0.95mmol/L。
3.钾 在死后1~2小时内,钾水平有显著升高,之后稳定上升。波波夫等(1965~1968)对颅脑损伤死者的血液进行研究,测得血液钾离子活性与死亡经过时间的关系如表4-4。
表4-4 人尸体血液钾离子活性与死后经历时间(TSD)
TSD(小时) | 钾离子浓度(mmol/L) | TSD(小时) | 钾离子浓度(mmol/L) |
1.5 | 7.23 | 5.0 | 15.2 |
2.0 | 11.1 | 10.0 | 16.0 |
3.0 | 13.0 | 15.0 | 22.0 |
4.0 | 14.9 | 20.0 | 29.8 |
用该方法推断死亡时间在1.5~4小时之间的绝对误差为±45分钟,死亡时间在4~20小时的绝对误差为±1.3小时。由于死后钾从细胞内迅速释放,有些学者对其在早期死亡时间推断上的价值表示怀疑。
有学者报道家兔死后随死亡时间延长红细胞内钾离子含量逐渐减少;钠离子含量在死后l2小时内变化不大,以后逐渐增加。红细胞内钾含量与死亡时间呈线性负相关。其应用价值有待进一步研究。
(二)脑脊液
Mason等(1951)首次揭示了脑池液(Cisternal fluid)钾浓度[K+]与死亡时间(小时,h)的回归方程式:
[K+]=48.56+61.45lgT
T为死亡时间,标准差为±19.4mmol/L。
Naumann(1958)和Murray等(1958)研究发现脑脊液钾浓度的上升受尸体温度下降的影响,而钠、镁、钙与死亡时间无明显关系。Urban等(1985~1987)研究发现在死后20小时内,随死亡时间的延长,脑脊液钠浓度呈指数下降,钾浓度呈指数上升,均不受温度的影响,钙、镁无明显变化。但目前上述结果在法医学上的应用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玻璃体液
与血液和脑脊液相比,玻璃体液受外界影响较小,不易遭到污染或发生腐败,除非是眼部的直接损伤,其他损伤一般不易波及玻璃体。因此,玻璃体液是用于尸体化学检验的良好检材。
玻璃体液的采取方法,可用带20号针头的注射器从眼球的前外侧方约45度角刺入,缓慢小心抽吸,每侧各抽吸约2ml。注意针头勿伤及小血管、虹膜、睫状体及视网膜影响检测结果,故操作要熟练、谨慎。
以往的研究认为,玻璃体内部成分的变化与PMI的关系相对稳定,尤其是玻璃体液钾离子浓度与PMI显著正相关。死亡时刻玻璃体液钾离子浓度为3.4mmol/L,死后大约每小时升高0.17mmol/L。玻璃体液内钾离子含量与死亡时间的关系见表4-5。
表4-5 玻璃体液内钾离子含量与死亡时间
PMI(小时) | 玻璃体液内钾离子浓度(mmol/L) |
1~6 | 5.3156 |
6~12 | 6.2375 |
12~24 | 9.8941 |
24~36 | 11.1696 |
36~48 | 13.4192 |
48~60 | 15.1125 |
60~87 | 20.56 |
应用该方法推算死亡时间,死后12小时内误差为1.1小时。
Sturner (1963)测定54例尸体的玻璃体液钾浓度在死后100小时的变化,首次建立了玻璃体液钾浓度[K+]与死亡时间(小时,h)的回归方程,被称为Sturner公式:
[K+]=5.476+0.14h或h=7.14[K+]-39.1
95%可信限为±0.95小时
之后许多学者根据已知死亡时间的死者玻璃体液钾浓度建立起各自的直线回归方程,但不同报道存在较大差异,尚待更细致深入的研究。
五、根据酶的测定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在生物体内存在多种酶,在活体组织,细胞对各类酶的作用均有其完善的屏障保护。死后,细胞屏障保护消失,胞浆内的各种酶释放。死后某些组织中酶活性与死后经过时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关系。用组织化学和免疫组织化学方法检测死后组织酶活性,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可望用于推断死亡时间。
1.肝酶活性的改变 取死后6、12、18、24、36、48小时鼠肝与人肝组织观察各种酶的活性变化与死亡时间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死后鼠肝与人肝酶活性改变相似,随着时间的延长,各种酶的活性逐渐下降。根据酶活性下降速度,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丁二酸脱氢酶、乳酸脱氢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以及辅脱氢酶I等4种酶活性下降速度相似,即死后4小时内,上述酶尚保持相当强的活性;12~18小时,活性较4小时略低;36小时更低;48小时活性完全消失。第二类,苹果酸脱氢酶与谷氨酸脱氢酶,这二种酶在6小时之内保持较高酶活性;18小时下降为中等活性;24小时以后继续有下降;48小时完全消失。第三类,乙醇脱氢酶、辅酶I以及α-甘油磷酸酯脱氢酶,这三种酶在刚死时可保持较高的酶活性;12小时下降至中等水平,一直保持到18小时;以后很快下降,36小时酶活性完全消失。上述这些方法最大的缺陷是缺少严格的定量标准。
2.心肌与骨骼肌酶活性改变 尸体心肌和骨骼肌酶活性改变,亦有一定的规律。取死后鼠与人心肌,观察丁二酸脱氢酶、苹果酸脱氢酶、乳酸脱氢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α-甘油磷酸酯脱氢酶与辅酶I等的活性变化。骨骼肌除观察上述活性外,并观察谷氨酸脱氢酶、乙醇脱氢酶及辅酶I等三种酶的活性。实验结果表明,上述这些酶的活性,随死亡时间的延长而呈规律性的改变。死后6小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活性明显下降,18小时消失;死后24~36小时,α-甘油磷酸酯脱氢酶活性显著下降,48小时仅有微弱活性;死后6~12小时,丁二酸脱氢酶与乳酸脱氢酶活性缓慢下降,48小时下降明显;苹果酸脱氢酶及辅酶I活性于死后36小时及24小时才明显下降。
3.脾酶活性的改变 脾的丁二酸脱氢酶、乳酸脱氢酶及酸性磷酸酶的活性改变,亦可作为推断死亡时间的参考。死后即刻,脾脏这三种酶的活性是相当高的;死后12小时丁二酸脱氢酶及乳酸脱氢酶的活性降低,而酸性磷酸酶的活性增高;24小时,三种酶的活性皆下降;36小时,丁二酸脱氢酶的活性微量,乳酸脱氢酶的活性仍保持中等水平,酸性磷酸酶活性略增;48小时,丁二酸脱氢酶的活性几乎难以测出,其它两种酶的活性亦明显的降低。
六、根据DNA、RNA检测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存在于活细胞核内的DNA是一类具有显著生化稳定性的物质,在同一物种的不同组织的细胞核中,DNA含量是恒定的。机体死亡后,由于自溶作用,细胞形态结构崩解,在脱氧核糖核酸酶的作用下,核染色质双螺旋结构的DNA崩解为小碎片,由于核膜破裂,DNA碎片分散于胞浆中,最后染色质中残余蛋白被溶蛋白酶溶解,核便完全消失。故死后一段时间,细胞核DNA会发生分解、减少、直至消失。
早在上世纪70年代苏联梅列尼科夫等曾利用细胞荧光光度计研究了血液中小淋巴细胞的DNA含量,发现血液中小淋巴细胞DNA含量死后第2昼夜为第1昼夜的80%,第3昼夜降到70%,第4昼夜降到63%。并用组化方法研究了死后心、肝组织细胞的DNA含量。心:6小时内几乎无变化,12小时稍有下降,18小时再次下降,36小时剩少量,48小时只见DNA残迹。肝:12小时后降低,18小时以后明显下降,48小时以后DNA消失。
近十几年来,国内法医工作者采用了DAPI荧光法测定家兔死亡后短时间搁置过程中内脏器官DNA含量变化研究;应用流式细胞术(Flow cytometer,FCM)碘化丙啶(Propidium iodide,PI)荧光染色对大鼠死亡后不同时间的心、肝、肾、脾等组织细胞DNA含量进行定量分析研究;应用图像分析技术(Image Analysis Technique,IAT)测定死后不同时间大鼠脑、肝、肾、脾、肺及心肌细胞核DNA含量的变化与死亡时间之间关系等方面的研究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死后DNA含量的变化受环境温度、淤血程度、细菌繁殖、损伤程度及所在部位的影响,会造成一定的偏差。
死后RNA的降解也已受到关注,据研究报道,mRNA在死后组织仍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随着死亡时间的延长,扩增产物减少并最终消失,其死后变化可能存在一定的规律性,检测死后组织mRNA,可望为死亡时间推断提供新的思路。
七、根据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食物在胃内停留的时间和食糜及食物残渣通过小肠的时间有一定的生理规律,根据这种规律性变化,可以推断死亡距最后一次进餐的时间,从而大致可推断死亡时间。一般认为:胃内充满食物呈原始状态而没有消化时,为进食后不久死亡;胃内容大部分移向十二指肠,并有相当程度的消化时,大约为进食后2~3小时死亡;胃内空虚或仅有少量消化物,十二指肠内含有消化物或食物残渣时,约为进食后4~5小时;胃和十二指肠内均已空虚,为进食后6小时以上死亡。对于死亡前长时间未进食的,根据食糜在肠道下行的情况可进一步作出推断。
但应该注意的是,食物在胃肠内的消化和排空,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食物种类和性状、进食的量、进食习惯、胃肠功能状态和健康状况、个人的精神状态、药物和饮酒的影响等。一般来说,流体食物比固体食物排空快,小颗粒食物比大块食物排空快,碳水化合物比蛋白质排空快,蛋白质又比脂肪排空快。小儿由于爱吃零食,推断时要注意结合案情。在根据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影响因素。
八、根据膀胱尿量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膀胱内尿量多少与饮水量、个体生活习惯、疾病等有关。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在就寝前要排尿。若膀胱内尿量少,则提示就寝后2~3小时内死亡;若尿量较多,可以推测为凌晨死亡。但要注意有时在濒死期会发生尿失禁,排空膀胱。
九、综合参数法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推断综合参数法是由德国埃森大学法医学研究所Henssge C教授提出。该方法包括直肠温度列线图、矫正体重参数表和尸体现象检测3个部分。它以尸体直肠温度测量为基础,以尸体体重、所处环境、衣着及被盖等影响因素作为矫正值,结合尸斑、尸僵、肌肉超生反应等参数来推断早期死亡时间。现将综合参数内容介绍如下:
1.直肠温度列线图。直肠温度列线图(temperature time of death relating nomogram)包括直肠温度、环境温度、体重等重要参数,通过连线在图中读出死亡时间。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检测表格联用。该方法被认为是推断死亡时间的基本方法之一。目前使用的列线图有两种,图4-2a供环境温度23℃以下使用,图4-2b供环境温度超过23℃时使用。
图4-2a 温度-死亡时间相关列线图(Henssge C,1995年)(
供环境温度23℃以下时使用)
图4-2b 温度-死亡时间相关列线图(Henssge C,1995年)
(供环境温度超过23℃时使用)
列线图的使用方法:第一步将所测的尸体直肠温度与环境温度做一连线,该连线与列线图弯弓内的一条固定细线相交,得到交叉点;第二步将该交叉点与带圈十字的中点相连,并向右做一延伸线,该延伸线与代表不同尸重的环线相交,从相交处可读出死亡时间。其95%的可信度范围为±2.8。
例如(图4-3):测得直肠温度31℃,环境温度18℃,尸体体重80kg,利用列线图(图4-2a)求得死亡时间的方法为:①在左侧直肠温度尺找到31,在右侧环境温度尺找到18,连接31与18,得出线Ⅰ与图中原有直线相交点;②将该相交点与带圈十字的中点相连,并向右做一延伸线,得出线Ⅱ,线Ⅱ与代表80kg尸重的环线相交,从相交处可读出11。死亡时间为11±2.8小时。
图4-3 Henssge C列线图推断死亡时间实例说明
摘自伍新尧主编(2002年)《高级法医学》,王慧君《早期死亡时间推断新进展》一章
2.矫正参数表 尸温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使用列线图时要考虑矫正参数,通常以矫正尸体的重量体现矫正结果。矫正参数是从尸体着装条件、现场空气流动情况、尸体所处环境介质(如水中或空气)等多个因素考虑,经大量实践研究所得出的数据。矫正参数表是将这些矫正参数值归纳在一起的一种表格(表4-6、表4-7),可以根据尸体情况直接从表格里找到所要的矫正值。例如:当70kg重的尸体身着3层衣服的情况下,从矫正参数表读出的矫正值为1.3,将原尸重70kg×l.3=90kg,矫正后的尸重为90kg,在列线图90kg所处的弯弓处读数,而不是在70kg处读数。尸温降至同样温度死亡时间相应延长了3.5 h。
表4-6 体重矫正因子参照表I(参考尸体重量:70kg)
干衣着/被盖 | 暴露在空气中 | 矫正参数 | 全湿衣着/被盖尸体表面湿 | 暴露在空气中 | 暴露在水中 |
| | 0.35 | 裸尸 | | 流水 |
| | 0.5 | 裸尸 | | 止水 |
| | 0.7 | 裸尸 | 流动空气 | |
| | 0.7 | 1~2层薄衣 | 流动空气 | |
裸尸 | 流动空气 | 0.75 | | | |
1~2层薄衣 | 流动空气 | 0.9 | 2至多层厚衣 | 流动空气 | |
裸尸 | 静止空气 | 1.0 | | | |
1~2层薄衣 | 静止空气 | 1.1 | 2层厚衣 | 静止空气 | |
2~3层薄衣 | 静止空气 | 1.2 | 多层厚衣 | 静止空气 | |
1~2层薄衣 | 流动/静止空气 | 1.2 | | | |
3~4层薄衣 | 流动/静止空气 | 1.3 | | | |
多层薄衣/厚衣 | 不受空气影响 | 1.4 | | | |
| | …… | | | |
厚毛织品衣类 | 不受空气影响 | 1.8 | | | |
厚毛织品衣类加被盖 | 不受空气影响 | 2.4 | | | |
| | 2.8 | | | |
表4-7 体重矫正因子参照表Ⅱ(参考尸体重量:大于或小于70kg)
4 | 6 | 8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100 | 110 | 120 | 130 | 140 | 150 |
| | | | | | | | | 1.3 | | | | | | | | |
1.6 | 1.6 | 1.6 | 1.6 | 1.5 | | | | | 1.4 | | | | | 1.3 | 1.2 | 1.2 | 1.2 |
2.1 | 2.1 | 2.0 | 2.0 | 1.9 | 1.8 | | | | 1.6 | | | | 1.4 | 1.4 | 1.4 | 1.3 | 1.3 |
2.7 | 2.7 | 2.6 | 2.5 | 2.3 | 2.2 | 2.1 | 2.0 | | 1.8 | | | 1.6 | 1.6 | 1.6 | 1.5 | 1.4 | 1.4 |
3.5 | 3.4 | 3.3 | 3.2 | 2.8 | 2.6 | 2.4 | 2.3 | | 2.0 | | 1.8 | 1.8 | 1.7 | 1.6 | 1.6 | 1.5 | 1.5 |
4.5 | 4.3 | 4.1 | 3.9 | 3.4 | 3.0 | 2.8 | 2.6 | 2.4 | 2.2 | 2.1 | 2.0 | 1.9 | 1.8 | 1.7 | 1.7 | 1.6 | 1.6 |
5.7 | 5.3 | 5.0 | 4.8 | 4.0 | 3.5 | 3.2 | 2.9 | 2.7 | 2.4 | 2.3 | 2.2 | 2.1 | 1.9 | 1.9 | 1.8 | 1.7 | 1.6 |
7.1 | 6.6 | 6.2 | 5.8 | 4.7 | 4.0 | 3.6 | 3.2 | 2.9 | 2.6 | 2.5 | 2.3 | 2.2 | 2.1 | 2.0 | 1.9 | 1.8 | 1.7 |
8.8 | 8.1 | 7.5 | 7.0 | 5.5 | 4.6 | 3.9 | 3.5 | 3.2 | 2.8 | 2.1 | 2.5 | 2.3 | 2.2 | 2.0 | 1.9 | 1.8 | 1.7 |
附注:该表仅列体重(表第一横行)和矫正参数值。以70kg体重,以不同状态尸体所得的各矫正参数(表4—7)为参照标准。同一尸重下属的4—8个矫正值,属有意义的矫正值被列出。如重20kg着厚毛织类衣服的尸体,根据(表4—6)70kg体重时同样着装状态获得的矫正值是1.8,再根据(表4—7)推算该20kg尸体所获得的矫正值是2.3,则矫正后的体重应为20×2.3=46kg。
第二节 死后晚期死亡时间推断
一、根据各种晚期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
在法医学实践中常常遇到死后经历时间较长的尸体案例,尸体已出现腐败,腐败过程的动态变化所表现出的是晚期尸体现象,也可用于推断死亡时间。一般情况下,死后24~48小时左右,尸体右下腹皮肤出现污绿色斑迹(尸绿)。死后3~4天左右,腐败血液沿着静脉丛形成树枝状污绿色的腐败静脉网。死后5~7天左右,由于细菌不断生长繁殖,产生大量腐败气体充满各种体腔和组织间隙致尸体体积增大、膨胀、眼球突出、舌伸出,皮肤呈污绿色,形成所谓的腐败巨人观,根据晚期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见表4-8。腐败的速度和特点取决于内部、外部因素和条件,因此对腐败特征出现的时间有关叙述,在法医学文献中有很大差异。如尸绿的出现,有学者报道20小时后可出现,也有报道5昼夜后出现,但多数学者认为一般为2~4昼夜。其它腐败征象如腐败性气肿、软化等出现时间的叙述,也存在差别。我国南北东西各地以及高原低洼地温湿度差异极大,因此根据腐败动态变化推断死亡时间应当特别慎重。
表4-8 根据晚期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
晚期尸体现象 | 推断死亡时间 |
腹右下部呈青绿色,皮肤出现轻度腐败静脉网 | 2天左右 |
尸表出现腐败气水泡 | 2-3天 |
眼睑遮盖部分角膜肿胀,形成乳白色斑块,其余部分干燥,变棕黄色,羊皮纸样(动物实验) | 3天 |
眼球腐败,轻度突出,角膜重度混浊 | 4天 |
腐败充分发展 | 1个月,或更长 |
皮下脂肪尸蜡化开始(水中) | 最早1-2个月,高温2-3周 |
皮下脂肪尸蜡化完成(水中) | 最早(高温)2-3周,一般2-4个月 |
面部表面某些肌肉尸蜡化 | 6个月 |
深部肌肉出现尸蜡化 | 1年以上 |
成人四肢尸蜡化 | 3-6个月 |
全身尸蜡化(潮湿的土中) | 约4年或更长 |
尸体干化(木乃伊) | 最早1个月以内,一般3个月或以上 |
二、根据尸体昆虫数据推断死亡时间
根据尸体昆虫数据推断死亡时间,目前在国外已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即法庭昆虫学(forensic entomology),国内学者也做了一系列研究。运用法庭昆虫学研究的成果和技术方法推断死亡时间,大大提高了死亡时间推断的准确性,甚至对早期尸体死亡时间的推断,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
(一)尸体腐败阶段的划分及昆虫的演替
根据空气中尸体变化的规律,可以将尸体腐败阶段进一步分期如下:
1.新鲜期 机体死后1~2天以内,尸体肿胀发生之前的时期。最先到达尸体的为丽蝇科和麻蝇科昆虫,如丽蝇及其相关种类包括丝光绿蝇、大头金蝇、红头丽蝇和反吐丽蝇等可在死后10分钟内到达尸体并产卵,卵常被产在尸体的天然开口处如眼、鼻、耳、口、阴道、肛门等部位,也可以产在伤口处。其中丝光绿蝇选择城市环境,伏蝇则多选择乡村环境。
2.肿胀期 机体死后2~7天,尸体从轻度的肿胀到完全膨隆。此期带强烈腐败气味的液体可从尸体开口处流出,使得尸体下面的土壤呈碱性,节肢动物开始离开尸体下土壤。此期尸体的昆虫主要是丽蝇和麻蝇,酪蝇和尖尾蝇科也开始出现。
3.腐败期 机体死后4~13天,尸体爆裂,大量腐败气体泄漏出来,尸体大部分软组织都被蝇类幼虫所吞噬。腐败后期大量腐食性和捕食性甲虫到达尸体,而大部分丽蝇和麻蝇幼虫则完成发育,离开尸体化蛹。
4.后腐败期 机体死后10~23天,尸体只剩下毛发、皮肤、软骨和骨。双翅目昆虫不再是尸体上主要昆虫,各种甲虫大量出现。
5.残骸期 机体死后18~90天,尸体只剩下骨头和毛发。残骸上昆虫逐渐减少,其下土壤中可能出现大量螨类,可持续数月或数年。
埋葬的尸体因埋葬深度不同昆虫种类有较大差异,厚土层可阻止昆虫接近尸体,如出现昆虫是由埋葬前在停尸处、棺木中以及土壤表面产的卵孵化而来的。包括4种双翅类蝇(如丽蝇、家蝇、蚤蝇和黑蝇)和两类鞘翅类甲虫(如唼蜡虫属、隐翅虫属)。它们出现的顺序是:①丽蝇属和家蝇属;②黑蝇属;③蚤蝇科;④鞘翅类。蚤蝇侵入尸体大约在死后一年,鞘翅类则在死后第二年多见。
水中尸体昆虫种类也有所不同,因水温不同,尸体肿胀要在死后6~10天以上才出现,尸体裸露在空气中的部分可有绿蝇产卵,肿胀后期尸体漂浮,可有葬甲、隐翅虫、阎甲等活动。
火场被烧焦炭化的尸体对蝇类无吸引作用,可延缓蝇类的入侵,随着内脏器官腐败的发生,可有蝇类侵袭。
(二)与尸体有关的重要昆虫的生物、生态学规律
1.双翅目 双翅目成虫都有一对发达的前翅,后翅退化为平衡棒,双翅目昆虫是全变态昆虫,即它们的发育经历了卵、幼虫、蛹和成虫4个虫态,而幼虫又分为3个龄期。幼虫无头、无足、蛆状,前部较细,头部有一对口钩,后部较粗,有一对大的后气门。卵像微型稻米,卵经1~3天后孵化出一龄幼虫;在乡村大型灰色的麻蝇在到达尸体后直接产下一龄幼虫。一龄幼虫经0.5~2天蜕皮后变为二龄幼虫,二龄幼虫蜕皮后变为三龄幼虫。各龄幼虫的区分主要看后气门。
幼虫发育完成后离开尸体,寻找合适的地方如土壤、衣服等处化蛹,一般幼虫可迁移3米左右,在硬的表面迁移距离更远。在尸体上发现幼虫,一定要寻找蛹,以便确定幼虫在尸体上繁殖的代数。
2.鞘翅目 又称甲虫,体壁坚硬,前翅较厚,合起来盖住背部和折叠的后翅。鞘翅目为全变态昆虫,卵呈卵圆形或球形;幼虫头部发达,较坚硬,有三对胸足;蛹为裸蛹,触角、翅、足的芽体裸露。
最早到达尸体的甲虫为阎甲和隐翅虫,其幼虫和成虫都是捕食性的,即取食双翅目幼虫,真正取食尸体的昆虫主要为皮蠹科、唼蜡虫科、蛛甲科、谷盗科、粪甲和金龟子总科等。与双翅目相比,甲虫尚未得到应有的注意。Leclercp研究了4个坠落在沙漠的飞行员尸体,在干燥的沙漠里皮蠹代替了蝇类成为尸体分解者。在沙漠中, 24小时内大量的皮蠹即出现在动物尸体上,其幼虫在3~4天后出现。
(三)昆虫标本的采集与保存
尸体现场昆虫标本的采集、保存和饲养至关重要,是推断死亡时间的基础与前提。昆虫标本的采集包括尸体移走前和尸体移走后即刻标本的采集。应做好现场观察记录,包括现场的方位、昆虫的种类和大致数量等。记录应包括文字、照片、录像和草图等。应测定尸体现场和尸体温度。
将采集到的成虫分成两份,一份放入装有二甲苯和乙醇的毒瓶内毒死,然后转入75%的乙醇瓶内保存;另一份装入干燥的瓶内,每个标本瓶在放入标本的同时必须放入标签,注明案件编号、采集地点、日期、时刻等,标本瓶外面贴同样内容的标签,双标签是昆虫研究的标准做法。瓶号和采集地点应登记在专用的表格中。
卵和大小不等的幼虫应分别采集,并各分两份,一份置入保存液中,另一份置入放有潮湿纸巾的塑料杯中或直接置入饲养杯中用于饲养,饲养工作便于准确计算经历时间。
(四)根据昆虫数据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
1.昆虫数据分析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首先,判断尸体腐败的大致阶段。也是尸体腐败分解的大致分期情况,实际上,尸体的不同部位可处于不同的腐败阶段。根据当地气候特征分析可能出现的昆虫及其演替规律,对照检查采集的标本是否有遗漏。
其次是测量幼虫。测量方法是将伸展的幼虫放在盘内以毫米尺测量其长度或者处死后测量。依据其长度变化,可估计出它在某一环境中成熟程度,从而估计幼虫生长的龄期。在分析幼虫过程中,根据最老的幼虫,估计死后经历时间。
再次是根据苍蝇幼虫至成虫的培养时间推算死后经历时间,尤以蝇蛆和蝇蛹的生长情况意义较大。统计足够多的昆虫标本,得到合理的发育时间,这个时间是昆虫最初活动到标本采集的这段时间,考虑到昆虫活动是死后即刻发生或者是延迟发生(如气温的影响等),因此,昆虫发育时间往往要比死后经历时间短。
根据现场勘验确定尸体是否被移动过,尸体的移动可影响昆虫的演替,反过来,若昆虫类群所指示的时间与尸体腐败的时间不一致,则提示尸体可能被移动过。此外,某些药物或毒物可明显影响昆虫的发育,如一定量的可卡因可使苍蝇幼虫生长发育速度明显加快,而阿咪替啉则延长亚麻蝇从蛹孵化为成虫的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各地气温和环境条件不同,昆虫种类特别是发育规律也不尽相同,如在多雨季节,若尸体浸泡在水中,可大大延缓苍蝇产卵及发育,因此在推断死亡时间时各地应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考虑到这些因素。
2.根据昆虫数据现场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
根据昆虫发育数据,在现场可初步推断死亡时间。
在夏季,人死后10分钟左右苍蝇到达尸体,1小时左右产卵,约10~20小时内尸体上出现蝇蛆(在30℃时,8~14小时内卵孵化成蛆)。以后蝇蛆平均每日生长0.2~0.3cm,约4~5日成熟,体长达1.2cm,6日后潜入泥土中成蛹,14日蛹破壳为蝇。春秋季节,蛆平均每日生长0.1cm,约2周成蛹,4周蛹变为蝇。故在尸体上见到蛹壳,夏季死亡时间约在2周左右,春秋季则需4周左右。
蛹壳颜色和脆性的变化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性。这与蛹发育时期醌化蛋白的含量有关。醌化蛋白含量增加,蛹壳颜色加深。通常1~2天的新鲜蛹壳呈红褐色,蛹壳较软,约10天呈黑褐色,15~20天呈灰黑色并塌陷变碎。30天以上蛹壳裂成碎片。蛹壳如在室外被风吹雨打,变化时间还可缩短。
《现场勘验手册》中收集了大量根据尸体上蛆长推断死亡时间的数据,但自变量(气温及蛆长)缺乏连续性,使用不够方便。汤治州用最小二乘法原理对有关数据进行处理,得出一个根据蛆长推断死亡时间的回归方程,不仅增加了使用的灵活性,同时也增加了推断结果的可靠性。他的推断方程为:
死后经历时间=(1.452-0.0353T ) I-0.585
T为蛆生长期间的平均气温,单位为摄氏度;I为蛆的长度,单位为毫米;死后经历时间的单位为天。该方程的标准差为0.56天,相关系数0.97。
他分别在春夏秋季里,对一百余条成熟粪蛆的变蛹情况进行了观察,用该方程总结了蛹生长状态所相当的蛆长(表4-9),扩大了推断方程的应用范围,可推断变蛹后的死亡时间。
表4-9 蛹的生长情况所相当的蛆长
蛹生长情况 | 蛆长I(单位:毫米) |
仍活动,但活动频度下降 | 12~12.5 |
不活动,体长缩短至9~l0毫米,仍为白色 | 12.5~13 |
已转红褐色 | 13~13.5 |
褐色 | 14~16 |
黑褐色,剖开躯体,内呈白糊状 | 16~20 |
黑色,剖开外壳,蝇已成形,头灰白色,体液清亮 | 20~23 |
蝇破壳 | 23~ |
三、根据植物生长规律推断死亡时间
利用植物推断死亡时间可依据以下三个条件:
1.尸体周围折断的植物 植物折断、拔起后用来遮盖隐蔽尸体,被拔或折断后的植物就会停止生长,停顿于那一时间的生长期中,保留其当时的情况,如发芽程度、叶子大小等。
2.尸体下面被压的植物 被压的植物因无光照作用,颜色会变黄、变白,植物叶绿素的变化规律同样可以作为推断死后经过时间的依据。
3.树根的生长情况 树根的生长与树干一样,也有年轮,当挖土掩埋尸体时,如破坏了树根分生组织区域,该区域就不会再有木质细胞生成,留下永久的损伤,计算损伤后出现的年轮,即可推断掩埋时间。当根系生长穿入尸体时,则可计算穿透进入尸体的树根年轮。另外,根据树根生长的长度,也可推断掩埋时间。用树根生长情况推断死亡时间,往往只能推断死后最短时间,并且其精确度是以年为单位。
利用植物生长情况推断死亡时间时,要注意现场环境、土质、植被、朝向等因素。该方法对死后经过时间较久者较有重要意义。当然,在推断死亡时间时也应结合其他能提示死亡时间的因素综合分析,才能较准确地推断死亡时间。
四、根据现场遗留物推断死亡时间
推断死亡时间也可以参照现场的一些情况综合判断。现场的一些遗留物,如报刊杂志、摔坏的手表、印有日期的食品包装袋等,都可以为死亡时间划定一个界限。
第三节 白骨化尸体死亡时间推断
白骨化是指腐败细菌作用引起尸体软组织全部崩解,导致尸骨裸露的过程。在法医学实践中,对田野、森林、江河中发现来历不明的尸骨或对高度腐败及完全骨化的尸体,常需推断死亡时间(表4-10)。
表4-10 根据尸体白骨化现象推断死亡时间
地面上尸体白骨化 | 新生儿几周,成人几个月到1年 |
土中尸体白骨化,软组织消失 | 3-5年 |
土中尸体的韧带和软骨消失 | 5年或以上 |
骨骼上的脂肪消失 | 5-10年 |
骨骼开始风化 | 10-15年 |
骨组织毁坏脆弱 | 数十年 |
法医学中对土中骨骼残骸,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形态学观察 软组织液化及白骨化一般需要经过2~3年时间;软骨与韧带腐烂更晚些,约为5~7年后;尸骨脱脂需经过5~10年;10~15年后尸骨开始风化;50年以后,尸骨疏松,骨密质薄弱,骨质易剥落而损害,上述变化受温度、掩埋土质、pH值、湿度影响。注意在特殊环境中尸体可长期保存,如我国曾发现了多具古尸,历经千年而未发生白骨化。
2.荧光反应 将骨锯断后把骨段置于紫外光下检验,如果不超过100年的骨骼因含多量有机质,呈明显的蓝紫荧光,如果荧光不完全,或荧光从周围逐渐向中心增加,则为100年以上。荧光完全消失需100~150年。
3. 血清蛋白沉淀反应 用抗人血清蛋白沉淀素与人的骨粉浸出液(生理盐水浸出24小时)行环状沉淀反应,骨粉的用量因遗骨的存留时间不同而异。根据国内学者试验,入土1年者只需1克,12年者需1.5克,26年者需2.5克;通常,地上尸骨比土中尸骨骨粉用量大;地上9个月需1.8克,9年需8.0克,40年需20.0克;而土中100年才需10~20克。骨质中的脂肪可影响沉淀反应,最好先用乙醚、丙酮等有机溶剂除去。为了推断死亡时间接近真实,本实验应取已知埋葬时间骨作对照。
4.骨蛋白与甘油三酯含量测定 Castellano等学者对1~50年尸骨骨质中的铁、锌、磷、镁、脂质、胆固醇、脂酸、甘油三酯和蛋白质的变化进行了研究,用逐步回归分析法确定了与遗骨埋葬日期密切相关的因素主要是蛋白质(X1),其次是甘油三酯(X2)。所得回归方程如下:
(1)Y=36.7998—50.0067logXl
(2)Y=36.0678—56.9910logXl+4.60481logX2
式中Y为估计的埋葬时间(年)。Xl及X2均按(mg/100mg骨粉)计。两式的相关系数分别是0.9761及0.9786,即遗骨时间的推断主要依据蛋白质的减少。其标准估计误差在式 (1)为3.49年,在式(2)为3.34年。
5.骨骼含氮量测定 用杰德海尔(Jedhal K)法进行微量测定。骨中含氮量随着时间增加而减少。50年以下的骨骼,其含氮量为3.5~5.0%,而350年或更长时间的骨骼,含氮量下降到2.5%或更少。
6.牙齿变化 依据牙齿的变化推断埋葬时间,这方面仅有少量报道。塞索耶娃研究了埋葬6个月到70年的尸体牙齿,发现釉质和牙髓随埋葬时间而产生典型的特征变化。牙齿釉质经过8年出现褐色斑纹或黄棕色斑纹;埋葬时间在10年以上,牙齿出现纵向浅表裂缝,牙表面呈棕红色;时间在20~30年之间者,牙齿变脆,裂缝变深,容易部分剥落;釉质光泽能保持60~70年,透明度可保持到入土50年;牙髓腔3~5年开始分解,10年后被破坏。格拉亚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1984年提出了依据死后牙齿结构与理化性质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埋葬时间。牙齿理化性质的死后变化中,与埋葬时间有明确关系的是牙本质元素系数比(Sr/Na、Sr/Mg、Cr/Cu、Ca/Na)和釉质表面的乃至全层的显微硬度的变化。在推断死后时间时,如将这些定量指标与上述定性指标并用,可以提高推断的准确性至±2年。
7.毛发变化 毛发耐腐败程度仅次于骨骼,毛发腐败过程是先失去光泽,强度逐渐减弱,弹性变差,最后变脆断裂,一般约50年才消失。毛发强度随入土时间延长而变弱。正常头发一般拉伸强度为48.5~95克,延伸量68~84毫米;埋入土中2年后,抗拉强度变弱为25.4~60克,延伸量为42.8~70毫米;经10年后强度更小,仅为19.5~27克,延伸量为4~45毫米;40年后下降为2.2~3.1克,弹性完全丧失。
(莫耀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