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对方进攻发展的形式为,当球并不在某一方队员的争抢距离之内,抢占到对方合理线路去阻挡、妨碍、使对方减慢进攻速度或改变进攻方向。
所有的队员在场地内有选择自己位置的权利,抢占到对方合理的位置(不是为了自己控制球)属于不合理的行为。
例如,利用“恰到好处”的跑动线路,阻挡和干扰对方队员控球,而使本方队员获得控球时间。
用身体掩护球是可以,队员根据战术的需要将自己放在球和对方队员之间,只要将球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没有用手臂或身体阻止对方队员接近自己并不犯规。只要球在合理的争抢范围内,对方队员可以对掩护球的队员进行合理冲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