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足球联合会
发布时间: 2009-09-26   浏览次数: 4824
国际足联的职能
  国际足联的任务是:促进足球运动的发展;通过组织各级(业余、非业余、职业)比赛及其他手段发展协会会员、官员和运动员之间的友好往来;贯彻联合会的章程、代表大会决议和比赛规则;禁止种族、政治和宗教信仰歧视。
  两年一次的代表大会是国际足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确定章程及其实施、批准财政计划和一般活动的报告、接纳会员、选举官员。一个协会会员有1票表决权,但准许派3名代表与会。
  国际足联执委会是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由主席、7名副主席、16名委员、秘书长及其副手共24人组成。
  国际足联下设15个专门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世界杯组委会、联合会杯组委会、奥运会足球赛组委会、国际足联青年比赛委员会、室内足球委员会、女子足球委员会、裁判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运动医务委员会、运动员身份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安全与公正竞赛委员会、媒体委员会、礼仪委员会。
  国际足联秘书处下设3个部:技术部、财务部和发展部。
  各职能部门简介
  一、国际足联代表大会:国际足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每个正式会员协会有一票表决权,但准许派3名代表参加讨论。只有代表大会才能够修改章程和规则。通过一项章程修改议案必须获得投票的3/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决议在代表大会通过3个月后生效。国际足联主席由代表大会选出,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21人组成的执委会行使一切职权。国际足联的日常工作由执委会任命的秘书长及其领导下的秘书处负责处理;国际足联下设。
  二、执行委员会:负责国际足联的行政管理,由国际足联领导成员和各大洲足联的代表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8人和执委12人。主席由代表大会选出,副主席和执委由各洲足球联合会根据以下名额分配选派:非洲、中北美和加勒比、南美、亚洲各选派一名副主席;欧洲选派2名,根据1946年国际足联代表大会决议,其中一名应由英国四协会中选出,另一名由苏联足协选出。执委会选派下属工作委员会的主席和成员,指定世界杯足球赛举办国。不允许领取报酬的官员进入执委会。在主席离职的情况下,其位置由最老的副主席担任,直到下届代表大会选出主席继承入为止。
  三、世界杯组织委员会:它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和至少两名成员是执委会成员,一名是举办国所在洲足联代表,一名是举办国足协代表。该工作委员会根据专门规则负责世界杯的组织,有权建议执委会修改专门规则。在组织委员会指定的小组委员会中,将含有上届世界杯举办国足协代表一名和下届举办国足协代表一名。
  四、业余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成员组成。利用国际足联认为是适宜的所有途径促进业余足球的开展。组织奥运会足球赛;根据专门规则组织或批准组织其他业余比赛。其任务还包括尊重国际足联的业余定义和国际奥委会的规定,确定运动员参加国际足联的官方业余比赛(包括奥运会足球赛和国际足联的业余邀请赛)必须遵守的条件。
  五、裁判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8名执委会选定的成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确定对比赛规则及其修改条文的官方解释;决定比赛规则的实施;建议执委会修改比赛规则;根据国家足协的推荐建立国际比赛合格的裁判名单;尽可能确立世界统一使用的裁判法和规则实施方法。该工作委员会应组织国际裁判学习班和那些在各自国家担负教育、培养裁判任务的人员的培训班。同时它应负责指定国际足联组织的比赛的国际裁判,组织学习班统一裁判尺度,逐天通报比赛情况。
  六、技术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它应负责发展训练方法和培训足球教练员,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评定足球教学新经验,并负责宣传推广普及新的技、战术。它和各国家足协、洲足联保持密切合作,负责组织教练、教师、领队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和讲座,以提高比赛水平、管理水平和训练水平。它还应负责制定教练和裁判的教学及训练文件,配合生产教学影片,检查那些和体育设施建设、教学器材生产等有关的问题。
  七、医务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成员组成。委员人数由执委会确定,他们应是被认可的医生。该委员会是执委会有关医学、生理学和卫生保健法方面事务的咨询机构。它必须评定有关生理、医务监督、训练、教学、心理学和卫生保健等方面的科学经验。该委员会应对优秀运动员进行专门医务监督并建立档案,目的是提高他们的全面运动能力、身体素质能力和竞技能力。它应研制足球运动员的营养标准和制定卫生保健(包括酒精饮料、尼古丁和兴奋剂的饮用)方面的条例。
  八、新闻和出版委员会:由一名主席、5名委员和国际足联公共关系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同各国国家足协、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图片社建立联系以通报国际足联的活动。它将同委派在世界杯、奥运会和其他比赛或运动员中的新闻委员会合作,并将合作细节记述在内部备忘录上。另外它还负责《国际足联新闻》、《国际足联杂志》、规则、教练员手册、技术报告等书籍、月报、通报的出版和发行,负责那些捐助国际足联筹建世界足球情报文献中心的各种著作的出版和发行。
  九、纪律委员会:负责审查裁判关于国际比赛方面的报告和确立应实行的惩罚,判断各国足球协会实施纪律措施的能力。
  十、法律事务委员会:负责处理运动员和足球协会之间、协会与协会之间或其他活动中的法律类型的问题。
  十一、世界青年锦标赛委员会:由1名主席、2名执委会成员、6名洲足联代表、1名举办国代表和3名国际足联指定的委员组成。该工作委员会根据这个比赛所要求的专门规则负责组办世界青年锦标赛。在认为需要修改比赛规则时可向执委会提出建议。该工作委员会还指定一个小组委员会,其中有一名是负责举办下届世界青年锦标赛的国家足协特派员。
  十二、秘书处:秘书处的任务在国际足联章程和规定中有明确条款。秘书长是新闻和裁判两个组织的领导人。秘书处下设三个部:技术部、财务部和促进部。技术部负责发展规划和培训班的组织工作,负责大比赛的技术调研工作。财务部负责财会和办公室工作。促进部经管同经济伙伴的联系,特别是同比赛和发展规划有关的资助者的联系和交往。秘书处还编发国际足联新闻、国际足联杂志、规则、教练员手册、比赛技术报告等。国际足联的信函和所有决议都由秘书处用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和德语四种文字编写。管理采用一种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它还负责会议、培训和讲学的组织。只要有可能,国际足联的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会议都安排在会议大厅中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