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清代文学批评(中)
发布时间: 2008-05-21   浏览次数: 16618

 

第十三章 清代文学批评(中)(第13周)
 
 
【教学重点】:神韵说;《原诗》;格调说;性灵说;肌理说。
 
带经堂诗话
 
 
王士禛(1634—1711),字子真、贻上,号阮亭、渔洋山人,死后因避雍正帝胤禛讳,改名士正,乾隆时诏改为士祯,新城(今山东桓台)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累官刑部尚书。康熙四十三年(1704)致仕。卒后门人私谥文介,乾隆元年(1736)朝廷追谥文简。王士禛富才情,广交游,于康熙朝主盟诗坛数十年。他一生论诗经历三次变化: 初宗唐音,继崇宋诗,最后又重举“唐贤三昧”之帜。每个阶段诗歌主张的提出,皆是他个人诗学理想与补救诗坛偏弊的动机两相契合。尤以标举“神韵”而影响一代风气。著述丰富,有《带经堂集》,曾自选诗集《渔洋山人精华录》,还著有《池北偶谈》《古夫于亭杂录》《香祖笔记》《渔洋诗话》《居易录》等。选有《古诗选》《唐贤三昧集》《唐人万首绝句选》等。在他身后,门人张宗柟综采各书论诗之语,编为《带经堂诗话》。
 
……大抵古人诗画,只取兴会神到,若刻舟缘木求之,失其指矣。(《池北偶谈》)
 
司空表圣作《诗品》1,凡二十四,有谓“冲澹”者,曰:“遇之匪深,即之愈稀。”有谓“自然”者,曰:“俯拾即是,不取诸邻。”有谓“清奇”者,曰:“神出古异,澹不可收。”是品之最上者。(《蚕尾文》)
 
表圣论诗,有二十四品,予最喜“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八字2。又云:“采采流水,蓬蓬远春。”3二语形容诗境亦绝妙,正与戴容州“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八字同旨4。(《香祖笔记》)
 
夫诗之道,有根柢焉,有兴会焉,二者率不可得兼。镜中之象,水中之月,相中之色,羚羊挂角,无迹可求5,此兴会也。本之《风》《雅》以导其源,泝之楚《骚》、汉魏乐府诗以达其流,博之九经、三史、诸子以穷其变,此根柢也。根柢原于学问,兴会发于性情。于斯二者兼之,又干以风骨,润以丹青,谐以金石,故能衔华佩实,大放厥词,自名一家。(《渔洋文》)
 
洪昇昉思问诗法于施愚山6,先述余夙昔言诗大指。愚山曰:“子师言诗,如华严楼阁,弹指即现7,又如仙人五城十二楼8,缥缈俱在天际。余即不然,譬作室者,瓴甓木石,一一须就平地筑起。”洪曰:“此禅宗顿、渐二义也。”9(《渔洋诗话》)
 
芝廛先生刻其诗成10,自江南寓书,命给事君属予为序11。给事自携所作杂画八帧过余,因极论画理。以为画家自董、巨以来12,谓之南宗,亦如禅教之有南宗云13。得其传者,元人四家14,而倪、黄为之冠。明二百七十年擅名者,唐、沈诸人称具体15,而董尚书为之冠16。非是则旁门魔外而已。又曰: 凡为画者,始贵能入,继贵能出,要以沉著痛快为极致。予难之曰: 吾子于元推云林17,于明推文敏18,彼二家者,画家所谓逸品也,所云沉著痛快者安在?给事笑曰: 否,否。见以为古澹闲远,而中实沉著痛快,此非流俗所能知也。予曰: 子之论画至矣。虽然,非独画也,古今《风》《骚》流别之道,固不越此。唐、宋以还,自右丞以逮华原、营邱、洪谷、河阳之流19,其诗之陶、谢、沈、宋、射洪、李、杜乎20!董、巨,其开元之王、孟、高、岑乎!降而倪、黄四家,以逮近世董尚书,其大历、元和乎!非是则旁出,其诗家之有嫡子正宗乎!入之出之,其诗家之舍筏登岸乎!沉著痛快,非唯李、杜、昌黎有之,乃陶、谢、王、孟而下莫不有之。子之论,论画也,而通于诗矣。(《蚕尾文》)
——卷三
 
近人言诗,好立门户,某者为唐,某者为宋,李杜、苏黄强分畛域,如蛮触氏之斗于蜗角21,而不自知其陋也。唐诗三百年,一盛于开元,再盛于元和。退之《琴操》上追三代。李观之言曰:“孟郊五言,其有高处,在古无上,其平处下顾二谢。”22李翱亦云:“苏属国、李都尉、建安诸子、南朝二谢,郊皆能兼其体而有之。”23今人号为学唐诗者,语以退之《琴操》、东野五言,能举其目者盖寡矣。欧、梅、苏、黄诸家,其才力学识皆足凌跨百代,使俛首而为撦拾吞剥、秃屑俗下之调,彼遽不能耶?其亦有所不为耶!(《渔洋文》)
——卷二十七
 
司空表圣云:“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此性情之说也。扬子云云:“读千赋则能赋。”24此学问之说也。二者相辅而行,不可偏废。若无性情而侈言学问,则昔人有讥点鬼簿、獭祭鱼者矣25。学力深始能见性情,此一语是造微破的之论。
——卷二十九
 
 
康熙时期的诗坛,恬淡清响逐渐替代了明清之间的啸呼激唱,代表当时这种诗学主流的是王士禛的“神韵说”。
“神韵”有广狭二义。其狭义集画论中的超形传神主张和诗论中钟嵘、严羽、徐祯卿及《二十四诗品》重韵味兴趣才情之说,强调写诗兴会神到而反对刻舟缘木,要求创造出清远冲澹、含蓄蕴藉、自然天真的审美意境。本着这样的诗歌创作论,王士禛特别重视总结和继承盛唐诗歌尤其是王、孟一派的艺术经验。以上狭义的“神韵”论也是该诗歌学说最主要和最根本的内容。
广义的“神韵”论包含了王士禛其他一些更为丰富的诗歌主张。如他不仅向往“发于性情”的“兴会”,也肯定“原于学问”的“根柢”,要求“二者兼之”;不仅肯定“古澹闲远”,也肯定“沉著痛快”,以为二者是“诗家”的“嫡子正宗”,对“尚雄浑则鲜风调,擅神韵则乏豪健”表示不满(《带经堂诗话》卷六)。在宗取前人文学遗产问题上,他讽刺是非唐宋,以及“李杜、苏黄强分畛域”的门户之争是蜗角之斗,是诗坛的陋习。
广义“神韵”论的上述内容不是与狭义“神韵”论相对立的主张,而是对狭义“神韵”论的充实和丰富。它旨在避免诗歌创作单纯受狭义“神韵”论引导而趋入过于静寂缥缈、虚幻离实的偏颇。作为王士禛完整的“神韵说”,其狭义内涵是该说要点所在,而其广义内涵则构成了该说理论蕴义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前者主要是对历史上“神韵”论的继承,后者突出表现为王士禛个人对“神韵”诗论的建设性发展。
后人对王士禛“神韵”说的理解各有不同,根本原因在于该说本身存在如上所述广、狭二义的区别。杨绳武《王公神道碑铭》云:“盖自来论诗者或尚风格,或矜才调,或崇法律,而公则独标神韵。”此指狭义的“神韵”论。翁方纲《神韵论上》云:“神韵者,彻上彻下,无所不该。”这是指包含狭义在内的广义“神韵”论,且对其含义又作了进一步推衍而更显宽泛。若论“神韵”说而仅执其狭义,或虽兼及其广义而漠视其以狭义为重点的特征,皆不免与王士禛提倡此说的本意有隔。
 
 
原诗
 
 
叶燮(1627—1703),字星期,号已畦,晚年寓居吴县横山,人称横山先生,吴江(今属江苏)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官宝应知县,以忤长官被参落职。他所著《原诗》是一部有较完整体系的诗论著作。该著分为内外篇,“内篇,标宗旨也;外篇,肆博辨也。”(沈珩《原诗叙》)叶燮详辨诗歌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从史的角度阐明“递变迁以相禅”的发展规律。他将诗歌创作的条件概括为“在物者”理、事、情,“在我者”才、胆、识、力,诗歌产生于这些主、客观要素相浃相融,尤其强调贵“识”。《原诗》关于诗歌本原,风格和批评原则也有较好意见。叶燮诗论对沈德潜、薛雪影响较大。著有《已畦集》。
 
诗始于《三百篇》,而规模体具于汉。自是而魏,而六朝、三唐,历宋、元、明,以至昭代,上下三千余年间,诗之质文、体裁、格律、声调、辞句递嬗升降不同。而要之,诗有源必有流,有本必达末;又有因流而溯源,循末以返本。其学无穷,其理日出。乃知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1。但就一时而论,有盛必有衰;综千古而论,则盛而必至于衰,又必自衰而复盛。非在前者之必居于盛,后者之必居于衰也。乃近代论诗者,则曰: 《三百篇》尚矣;五言必建安、黄初;其余诸体,必唐之初、盛而后可。非是者,必斥焉。如明李梦阳不读唐以后书2;李攀龙谓“唐无古诗”,又谓“陈子昂以其古诗为古诗,弗取也”3。自若辈之论出,天下从而和之,推为诗家正宗,家弦而户习。习之既久,乃有起而掊之,矫而反之者,诚是也;然又往往溺于偏畸之私说。其说胜,则出乎陈腐而入乎颇僻,不胜则两敝,而诗道遂沦而不可救。由称诗之人,才短力弱,识又矇焉而不知所衷。既不能知诗之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互为循环,并不能辨古今作者之心思才力深浅高下长短,孰为沿为革,孰为创为因,孰为流弊而衰,孰为救衰而盛,一一剖析而缕分之,兼综而条贯之,徒自诩矜张,为郛廓隔膜之谈,以欺人而自欺也。于是百喙争鸣,互自标榜,胶固一偏,剿猎成说。后生小子,耳食者多,是非淆而性情汩。不能不三叹于风雅之日衰也!
 
盖自有天地以来,古今世运气数,递变迁以相禅。古云:“天道十年而一变。”此理也,亦势也,无事无物不然,宁独诗之一道,胶固而不变乎?……
 
或曰:“‘温柔敦厚,《诗》教也。’4汉、魏去古未远,此意犹存,后此者不及也。”不知“温柔敦厚”,其意也,所以为体也,措之于用,则不同;辞者,其文也,所以为用也,返之于体,则不异。汉、魏之辞有汉、魏之“温柔敦厚”,唐、宋、元之辞有唐、宋、元之“温柔敦厚”。譬之一草一木,无不得天地之阳春以发生。草木以亿万计,其发生之情状,亦以亿万计,而未尝有相同一定之形,无不盎然皆具阳春之意。岂得曰若者得天地之阳春,而若者为不得者哉!且“温柔敦厚”之旨,亦在作者神而明之,如必执而泥之,则《巷伯》“投畀”之章5,亦难合于斯言矣。
 
从来豪杰之士,未尝不随风会而出,而其力则尝能转风会。人见其随乎风会也,则曰: 其所作者,真古人也!见能转风会者以其不袭古人也,则曰: 今人不及古人也。无论居古人千年之后,即如左思去魏未远,其才岂不能为建安诗耶?观其纵横踯踏6,睥睨千古,绝无丝毫曹、刘余习。鲍照之才,迥出侪偶,而杜甫称其“俊逸”7;夫“俊逸”则非建安本色矣。千载后无不击节此两人之诗者,正以其不袭建安也。奈何去古益远,翻以此绳人耶?
 
且夫《风》《雅》之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时,谓政治、风俗之由得而失,由隆而污。此以时言诗,时有变而诗因之。时变而失正,诗变而仍不失其正,故有盛无衰,诗之源也。吾言后代之诗,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诗,谓体格、声调、命意、措辞、新故升降之不同。此以诗言时,诗递变而时随之。故有汉、魏、六朝、唐、宋、元、明之互为盛衰,惟变以救正之衰,故递衰递盛,诗之流也。从其源而论,如百川之发源,各异其所从出,虽万派而皆朝宗于海,无弗同也。从其流而论,如河流之经行天下,而忽播为九河;河分九而俱宗于海,则亦无弗同也。
——内篇上
 
自开辟以来,天地之大,古今之变,万汇之赜8,日星河岳,赋物象形,兵刑礼乐,饮食男女,于以发为文章,形为诗赋,其道万千。余得以三语蔽之: 曰理、曰事、曰情,不出乎此而已。然则,诗文一道,岂有定法哉!先揆乎其理,揆之于理而不谬,则理得。次征诸事,征之于事而不悖,则事得。终絜诸情,絜之于情而可通,则情得。三者得而不可易,则自然之法立。故法者,当乎理,确乎事,酌乎情,为三者之平准,而无所自为法也。故谓之曰“虚名”。又法者,国家之所谓律也。自古之五刑宅就以至于今9,法亦密矣,然岂无所凭而为法哉!不过揆度于事、理、情三者之轻重大小上下,以为五服五章10、刑赏生杀之等威、差别,于是事、理、情当于法之中。人见法而适惬其事、理、情之用,故又谓之曰“定位”。
 
曰理、曰事、曰情三语,大而乾坤以之定位,日月以之运行,以至一草一木一飞一走,三者缺一,则不成物。文章者,所以表天地万物之情状也。然具是三者,又有总而持之,条而贯之者,曰气。事、理、情之所为用,气为之用也。譬之一木一草,其能发生者,理也。其既发生,则事也。既发生之后,夭矫滋植,情状万千,咸有自得之趣,则情也。苟无气以行之,能若是乎?又如合抱之木,百尺干霄,纤叶微柯以万计,同时而发,无有丝毫异同,是气之为也。苟断其根,则气尽而立萎。此时理、事、情俱无从施矣。吾故曰: 三者藉气而行者也。得是三者,而气鼓行于其间,缊磅礴,随其自然,所至即为法,此天地万象之至文也。岂先有法以驭是气者哉!不然,天地之生万物,舍其自然流行之气,一切以法绳之,夭矫飞走,纷纷于形体之万殊,不敢过于法,不敢不及于法,将不胜其劳,乾坤亦几乎息矣。
 
草木气断则立萎,理、事、情俱随之而尽,固也。虽然,气断则气无矣,而理、事、情依然在也。何也?草木气断则立萎,则理也;萎则成枯木,其事也;枯木岂无形状?向背、高低、上下,则其情也。由是言之: 气有时而或离,理、事、情无之而不在。向枯木而言法,法于何施?必将曰: 法将析之以为薪,法将斫之以为器。若果将以为薪、为器,吾恐仍属之事、理、情矣,而法又将遁而之他矣。
 
天地之大文,风云雨雷是也。风云雨雷,变化不测,不可端倪,天地之至神也,即至文也。试以一端论: 泰山之云,起于肤寸,不崇朝而遍天下。吾尝居泰山之下者半载,熟悉云之情状: 或起于肤寸,弥沦六合;或诸峰竞出,升顶即灭;或连阴数月,或食时即散;或黑如漆,或白如雪;或大如鹏翼,或乱如散鬊11;或块然垂天,后无继者;或联绵纤微,相续不绝;又忽而黑云兴,土人以法占之,曰“将雨”,竟不雨;又晴云出,法占者曰“将晴”,乃竟雨。云之态以万计,无一同也。以至云之色相,云之性情,无一同也。云或有时归,或有时竟一去不归,或有时全归,或有时半归,无一同也。此天地自然之文,至工也。若以法绳天地之文,则泰山之将出云也,必先聚云族而谋之曰: 吾将出云而为天地之文矣,先之以某云,继之以某云,以某云为起,以某云为伏,以某云为照应、为波澜,以某云为逆入,以某云为空翻,以某云为开,以某云为阖,以某云为掉尾。如是以出之,如是以归之,一一使无爽,而天地之文成焉。无乃天地之劳于有泰山,泰山且劳于有是云,而出云且无日矣!苏轼有言:“我文如万斛源泉,随地而出。”12亦可与此相发明也。
 
曰理、曰事、曰情,此三言者足以穷尽万有之变态。凡形形色色,音声状貌,举不能越乎此。此举在物者而为言,而无一物之或能去此者也。曰才、曰胆、曰识、曰力,此四言者所以穷尽此心之神明。凡形形色色,音声状貌,无不待于此而为之发宣昭著。此举在我者而为言,而无一不如此心以出之者也。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而为作者之文章。大之经纬天地,细而一动一植,咏叹讴吟,俱不能离是而为言者矣。
 
在物者前已论悉之。在我者虽有天分之不齐,要无不可以人力充之。其优于天者,四者具足,而才独外见,则群称其才,而不知其才之不能无所凭而独见也。其歉乎天者,才见不足,人皆曰才之歉也,不可勉强也,不知有识以居乎才之先,识为体而才为用,若不足于才,当先研精推求乎其识。人惟中藏无识,则理、事、情错陈于前,而浑然茫然,是非可否,妍媸黑白,悉眩惑而不能辨,安望其敷而出之为才乎!文章之能事,实始乎此。今夫诗,彼无识者,既不能知古来作者之意,并不自知其何所兴感触发而为诗。或亦闻古今诗家之论,所谓体裁、格力、声调、兴会等语,不过影响于耳,含糊于心,附会于口,而眼光从无着处,腕力从无措处。即历代之诗陈于前,何所抉择?何所适从?人言是则是之,人言非则非之。夫非必谓人言之不可凭也;而彼先不能得我心之是非而是非之,又安能知人言之是非而是非之也!有人曰“诗必学汉、魏,学盛唐”,彼亦曰“学汉、魏,学盛唐”,从而然之。而学汉、魏与盛唐所以然之故,彼不能知,不能言也。即能效而言之,而终不能知也。又有人曰“诗当学晚唐、学宋、学元”,彼亦曰“学晚唐、学宋、学元”,又从而然之。而学晚唐与宋、元所以然之故,彼又终不能知也。或闻诗家有宗刘长卿者矣13,于是群然而称刘随州矣,又或闻有崇尚陆游者矣,于是人人案头无不有《剑南集》,以为秘本,而遂不敢他及矣。如此等类,不可枚举一概。人云亦云,人否亦否,何为者耶?
 
夫人以著作自命,将进退古人,次第前哲,必具有只眼而后泰然有自居之地。倘议论是非,聋瞀于中心,而随世人之影响而附会之,终日以其言语笔墨为人使令驱役,不亦愚乎!且有不自以为愚,旋愚成妄,妄以生骄,而愚益甚焉!原其患始于无识,不能取舍之故也。是即吟咏不辍,累牍连章,任其涂抹,全无生气。其为才耶?为不才耶?
 
昔贤有言:“成事在胆”14,“文章千古事”15,苟无胆,何以能千古乎?吾故曰: 无胆则笔墨畏缩。胆既诎矣,才何由而得伸乎?惟胆能生才,但知才受于天,而抑知必待扩充于胆邪!吾见世有称人之才,而归美之曰:“能敛才就法。”斯言也,非能知才之所由然者也。夫才者,诸法之蕴隆发现处也。若有所敛而为就,则未敛未就以前之才,尚未有法也。其所为才,皆不从理、事、情而得,为拂道悖德之言,与才之义相背而驰者,尚得谓之才乎?夫于人之所不能知,而惟我有才能知之,于人之所不能言,而惟我有才能言之,纵其心思之氤氲磅礴,上下纵横,凡六合以内外,皆不得而囿之;以是措而为文辞,而至理存焉,万事准焉,深情托焉,是之谓有才。若欲其敛以就法,彼固掉臂游行于法中久矣。不知其所就者,又何物也?必将曰:“所就者,乃一定不迁之规矩。”此千万庸众人皆可共趋之而由之,又何待于才之敛耶?故文章家止有以才御法而驱使之,决无就法而为法之所役,而犹欲诩其才者也。吾故曰: 无才则心思不出。亦可曰: 无心思则才不出。而所谓规矩者,即心思之肆应各当之所为也。盖言心思,则主乎内以言才;言法,则主乎外以言才。主乎内,心思无处不可通,吐而为辞,无物不可通也。夫孰得而范围其心,又孰得而范围其言乎!主乎外,则囿于物而反有所不得于我心,心思不灵,而才销铄矣。
 
夫自《三百篇》而下,三千余年之作者,其间节节相生,如环之不断;如四时之序,衰旺相循而生物、而成物,息息不停,无可或间也。吾前言踵事增华,因时递变,此之谓也。故不读“明良”、《击壤》之歌16,不知《三百篇》之工也;不读《三百篇》,不知汉、魏诗之工也;不读汉、魏诗,不知六朝诗之工也;不读六朝诗,不知唐诗之工也;不读唐诗,不知宋与元诗之工也。夫惟前者启之,而后者承之而益之;前者创之,而后者因之而广大之。使前者未有是言,则后者亦能如前者之初有是言;前者已有是言,则后者乃能因前者之言而另为他言。总之,后人无前人,何以有其端绪;前人无后人,何以竟其引伸乎?譬诸地之生木然,《三百篇》,则其根;苏、李诗,则其萌芽由蘖17;建安诗,则生长至于拱把;六朝诗,则有枝叶;唐诗,则枝叶垂荫;宋诗则能开花,而木之能事方毕。自宋以后之诗,不过花开而谢,花谢而复开。其节次虽层层积累,变换而出,而必不能不从根柢而生者也。故无根,则由蘖何由生?无由蘖,则拱把何由长?不由拱把,则何自而有枝叶垂荫、而花开花谢乎?若曰: 审如是,则有其根斯足矣,凡根之所发不必问也。且有由蘖及拱把,成其为木,斯足矣,其枝叶与花不必问也。则根特蟠于地而具其体耳,由蘖萌芽仅见共形质耳,拱把仅生长而上达耳;而枝叶垂荫,花开花谢,可遂以已乎?故止知有根芽者,不知木之全用者也;止知有枝叶与花者,不知木之大本者也。由是言之: 诗自《三百篇》以至于今,此中终始相承相成之故,乃豁然明矣。岂可以臆划而妄断者哉!
——内篇下
 
陈熟、生新,二者于义为对待。对待之义,自太极生两仪以后,无事无物不然。日月、寒暑、昼夜,以及人事之万有——生死、贵贱、贫富、高卑、上下、长短、远近、新旧、大小、香臭、深浅、明暗,种种两端,不可枚举。大约对待之两端,各有美有恶,非美恶有所偏于一者也。其间惟生死、贵贱、贫富、香臭,人皆美生而恶死,美香而恶臭,美富贵而恶贫贱。然逢、比之尽忠18,死何尝不美!江总之白首19,生何尝不恶!幽兰得粪而肥,臭以成美。海木生香则萎20,香反为恶。富贵有时而可恶,贫贱有时而见美,尤易以明,即庄生所云“其成也毁,其毁也成”之义21。对待之美恶,果有常主乎!生熟、新旧二义,以凡事物参之: 器用以商、周为宝,是旧胜新;美人以新知为佳,是新胜旧;肉食以熟为美者也,果食以生为美者也。反是则两恶。推之诗,独不然乎!舒写胸襟,发挥景物,境皆独得,意自天成,能令人永言三叹,寻味不穷,忘其为熟,转益见新,无适而不可也。若五内空如,毫无寄托,以剿袭浮辞为熟,搜寻险怪为生,均为风雅所摈。论文亦有顺、逆二义,并可与此参观发明矣。
——外篇上
 
学诗者,不可忽略古人,亦不可附会古人。忽略古人,粗心浮气,仅猎古人皮毛。要知古人之意,有不在言者;古人之言,有藏于不见者;古人之字句,有侧见者,有反见者。此可以忽略涉之者乎?不可附会古人,如古人用字句,亦有不可学者,亦有不妨自我为之者。不可学者,即《三百篇》中极奥僻字,与《尚书》殷盘、周诰中字义22,岂必尽可入后人之诗!古人或偶用一字,未必尽有精义;而吠声之徒,遂有无穷训诂以附会之,反非古人之心矣。不妨自我为之者,如汉、魏诗之字句,未必尽出于汉、魏,而唐及宋、元,等而下之,又可知矣。今人偶用一字,必曰本之昔人。昔人又推而上之,必有作始之人;彼作始之人,复何所本乎?不过揆之理、事、情,切而可,通而无碍,斯用之矣。昔人可创之于前,我独不可创于后乎?古之人有行之者,文则司马迁,诗则韩愈是也。苟乖于理、事、情,是谓不通,不通则杜撰,杜撰则断然不可。苟不然者,自我作古,何不可之有!若腐儒区区之见,句束而字缚之,援引以附会古人,反失古人之真矣。
——外篇下
 
 
 
叶燮以“原诗”作为自己所著诗话的书名,稍后的纳兰性德同样以“原诗”作为自己一篇诗歌论文的篇名。他们都不满当时简单地优劣唐宋、是此非彼的诗坛风气,企图从本质上探寻诗歌的原理,以补救时弊。其论著命名之意,即反映出作者高于热衷唐宋之争的批评家的胸襟和眼光,而叶燮的论著在理论的深刻性和系统性方面,又远在纳兰性德同名论文之上。
首先,叶燮从辨别诗歌发展的源流、本末、正变、升降、盛衰入手,突出强调“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的变化演进观。他肯定“诗有源必有流,有本必达末”,也肯定“因流而溯源,循末而达本”,前者主要为诗歌发展顺时序演进,后者主要为逆时序调整。在叶燮看来,一部诗歌史正是这种顺逆的动态关系中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亦即沿革、创因的统一;从这种动态关系中来看杰出诗人的历史作用,其主要表现为“随风会”与“转风会”的统一。本着这样的看法,他兼反“执其源而遗其流”和“得其流而弃其源”,摒弃以唐诎宋或以宋诎唐,在理论上就显得周到完全,在批评实践中又得心应手。
叶燮将从《诗经》到宋诗的历史发展比喻为是一棵树苗生根、萌芽、长大、枝叶茂盛、吐蕊开花,又将宋朝结束以后的诗歌比喻为花开花谢,周而复始。很清楚,他认为宋以前是诗歌不断演进的阶段,宋以后诗歌之树的生长期已告结束,局部的循环代替了整体的发展。叶燮对诗歌史所作出的描述,比明代以来复古论者的诗歌史观有很大进步,但是他的部分循环论含有某种轻今倾向,与公安派“代有升降,法不相沿”(袁宏道《叙小修诗》)重今观念相比,反而倒退了。说明叶燮的“相续相禅”说并不彻底,他对清诗发展的方向未能提出多少积极的意见,与此不无关系。
其次,叶燮提出决定诗歌创作的“在物”和“在我”即主客观条件: 理、事、情和才、胆、识、力。他说:“文章者,所以表天地万物之情状也。”理、事、情即“天地万物之情状”的具体内容,它们是“文章”(包括诗歌)所表现的客观对象。创作中客观的理、事、情又必须通过创作主体“心之神明”而“发宣昭著”,因此创作必然表现为对作者才、胆、识、力的依赖,“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而为作者之文章”。对于主体诸项条件,叶燮特别强调“识”的重要。只有见识卓越,才能够发现理、事、情,将它们纳入到创作中来。识高才能正确辨别诗歌源流正变,知所取法,向往高境。此外,“识”主要依靠后天人力扩充,与“才”主要得自天分不同,因此叶燮贵“识”也包含重后天努力的思想。相比诗歌创作中的“物我交融”说,叶燮对创作主客观条件的阐述更具有理论思辨色彩,标志着该理论进一步趋向成熟。
 
随园诗话
 
 
袁枚(1716—1797),字子才,号简斋,又号随园老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他十二岁中秀才,乾隆四年(1739)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官先后任溧水、江浦、沐阳、江宁知县。辞官后,卜筑江宁(今南京)小仓山之随园,广交名流,著述以终。与赵翼、蒋士铨并称乾隆间三大诗人。他以“性灵说”相号召,使清诗坛别开生面。“性灵说”强调抒写真情,追求灵机生趣,要求自然流畅;在取法方面,不拘门户,对以往各朝诗歌皆有所学,皆不模仿,贵求新意。袁枚不满沈德潜片面强调“温柔敦厚”,对他排斥情诗艳体尤为反感。又批评王士禛“才力薄”,“于性情、气魄,俱有所短”(《随园诗话》卷二、卷四),不满该派诗歌好作似了不了之语;批评宋诗派好逞弄典故,诗风艰涩不畅,“肌理说”以考据为诗,诗味匮乏。他对诸家诗论(尤其是“神韵说”)某些合理成分也有所汲取,论述还是相当圆满。钱泳《履园谭诗》对袁枚、沈德潜诗论产生的不同影响作比较道:“宗伯(沈德潜)专讲格律,太史(袁枚)专取性灵。自宗伯三种《别裁集》出,诗人日渐日少;自太史《随园诗话》出,诗人日渐日多。”由此可见袁枚诗论对促进清诗繁荣的积极作用。有《小仓山房集》《子不语》,论诗专著《随园诗话》《续诗品》等。
 
杨诚斋曰:“从来天分低拙之人,好谈格调,而不解风趣。何也?格调是空架子,有腔口易描;风趣专写性灵,非天才不办。”1余深爱其言。须知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外。《三百篇》半是劳人思妇率意言情之事,谁为之格?谁为之律?而今之谈格调者,能出其范围否?况皋禹之歌2,不同乎《三百篇》;《国风》之格,不同于《雅》《颂》,格岂有一定哉?许浑曰:“吟诗好似成仙骨,骨里无诗莫浪吟。”3诗在骨不在格也。
——卷一
 
阮亭先生自是一代名家4。惜誉之者既过其实,而毁之者亦损其真。须知先生才本清雅,气少排奡,为王、孟、韦、柳则有余,为李,杜、韩、苏则不足也。余学遗山5,论诗一绝云:“清才未合长依傍,雅调如何可诋娸。我奉渔洋如貌执6,不相菲薄不相师。”
 
后之人未有不学古人而能为诗者也,然而善学者,得鱼忘筌;不善学者,刻舟求剑。
——卷二
 
诗境最宽,有学士大夫读破万卷,穷老尽气,而不能得其阃奥者。有妇人女子、村氓浅学,偶有一二句,虽李、杜复生,必为低首者。此诗之所以为大也。作诗者必知此二义,而后能求诗于书中,得诗于书外。
——卷三
 
今人论诗,动言贵厚而贱薄,此亦耳食之言。不知宜厚宜薄,惟以妙为主。以两物论,狐貉贵厚,鲛绡贵薄7;以一物论,刀背贵厚,刀锋贵薄,安见厚者定贵,薄者定贱耶?古人之诗,少陵似厚,太白似薄;义山似厚,飞卿似薄,俱为名家。犹之论交,谓深人难交8,不知浅人亦正难交。
——卷四
 
人有满腔书卷,无处张皇,当为考据之学,自成一家,其次则骈体文尽可铺排,何必借诗为卖弄?自《三百篇》至今日,凡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惟李义山诗,稍多典故,然皆用才情驱使,不专砌填也。余续司空表圣《诗品》,第三首便曰《博习》,言诗之必根于学,所谓“不从糟粕,安得精英”是也9。近见作诗者,全仗糟粕,琐碎零星,如剃僧发,如拆袜线,句句加注,是将诗当考据作矣。虑吾说之害之也,故续元遗山《论诗》,末一首云:“天涯有客号痴,误把抄书当作诗。抄到钟嵘《诗品》日,该他知道性灵时。”10
——卷五
 
人闲居时,不可一刻无古人,落笔时,不可一刻有古人。平居有古人,而学力方深;落笔无古人,而精神始出。
——卷十
 
 
袁枚诗论的核心是“性灵说”,而“性灵说”的基本要素一是“真”,二是“巧”,所谓“千古文章传真不传伪”、“传巧不传拙”(见《钱玙沙先生诗序》)。“真”与“巧”相结合,便是袁枚所推崇的“妙”的诗境。
站在“性灵说”的立场上,袁枚对清代其他几派诗歌主张都作了批评。
袁枚说“神韵”为诗中的一种风格境界,认为王士禛将“神韵”“奉为至论”并在创作中将它普遍化,乃是一种偏失(《随园诗话》卷八)。他肯定王士禛的诗歌成就,但是又认为王氏“才力薄”,“气魄、性情俱有所短”。“气魄”之短指王士禛“为王、孟、韦、柳则有余,为李、杜、韩、苏则不足”;“性情”之短指他的诗中杂有不真之情,所谓“阮亭主修饰不主性情,观其到一处必有诗,诗中必用典,可以想见其喜怒哀乐之不真矣。”(《随园诗话》卷三)不过,“神韵”诗派巧妙造境的艺术与“性灵说”追求灵巧妙趣、反对木涩僵直有共同之处,加之王士禛毕竟是袁枚上一辈的人,“神韵说”的影响已弱化,距离在无形中制造了某种亲和的气氛,所以袁枚对王士禛的批评总的来说是温和的。
袁枚对沈德潜“格调说”的抨击主要表现为对制约性情的思想意识的挑战。“性灵说”讲“真”,其实“格调说”也讲“真”,但是“格调说”在所讲的“真”之上,还有一个“品格”标准,不合其“品格”的“真”是受到贬斥的。“性灵说”则强调自然之性、赤子之心,并以此为核心构成自己的“性情论”、“本色论”。相对而言,它受到社会习俗的约束要小一些,对所谓的“品格”也往往流露出不以为然的态度。这决定了“性灵说”与“格调说”的冲突难以调和。此外,“格调说”追求高朗、深厚的诗风,“性灵说”则向往随意、适趣,不拘泥一种格局。袁枚以为“深”固然可贵,“浅”也未尝不美,关键还是在于各适其宜,各求其妙。“性灵说”以其诗歌路数之“宽”与“格调说”之“严”相争,在一定时期内得到了文人的广泛响应,使它在诗坛一度占于上风。
随着汉学地位的上升,清中期业已存在的诗歌学问化倾向进一步朝着诗歌考据化方向演变,翁方纲“肌理说”是这种诗风的代表。袁枚不得不重述前人诗歌与学问关系的基本理论,来纠拨风气。诗歌“都是性灵,不关堆垛”,是他最著名的一句口号,而“误把抄书当作诗”又是他对考据诗最切中要害的揭露。很难说“性灵说”当日在与“肌理说”互诘中占有多少优势,可能它还是处在下风的位置,但是时过境迁,风会移转,作为更契近诗理的一种主张,“性灵说”逐渐得到后人更多的认同,这多少也证明了一点双方理论的高低吧。
 
答沈大宗伯论诗书
 
 
 
先生诮浙诗,谓沿宋习败唐风者,自樊榭为厉阶1。枚浙人也,亦雅憎浙诗。樊榭短于七古,凡集中此体,数典而已2,索索然寡真气,先生非之甚当。然其近体清妙,于近今少偶。先生诗论粹然,尚复何说。然鄙意有未尽同者,敢质之左右。
尝谓诗有工拙而无今古。自葛天氏之歌至今日3,皆有工有拙,未必古人皆工,今人皆拙。即《三百篇》中颇有未工不必学者,不徒汉、晋、唐、宋也;今人诗有极工极宜学者,亦不徒汉、晋、唐、宋也。然格律莫备于古,学者宗师,自有渊源。至于性情遭际,人人有我在焉,不可貌古人而袭之,畏古人而拘之也。今之莺花,岂古之莺花乎?然而不得谓今无莺花也。今之丝竹,岂古之丝竹乎?然而不得谓今无丝竹也。天籁一日不断,则人籁一日不绝。孟子曰:“今之乐犹古之乐。”4乐即诗也。唐人学汉、魏,变汉、魏;宋学唐,变唐。其变也,非有心于变也,乃不得不变也。使不变,则不足以为唐,不足以为宋也。子孙之貌,莫不本于祖父,然变而美者有之,变而丑者有之,若必禁其不变,则虽造物有所不能。先生许唐人之变汉、魏,而独不许宋人之变唐,惑也。且先生亦知唐人之自变其诗,与宋人无与乎?初、盛一变,中、晚再变,至皮、陆二家已浸淫乎宋氏矣5。风会所趋,聪明所极,有不期其然而然者。故枚尝谓变尧、舜者,汤、武也;然学尧、舜者,莫善于汤、武,莫不善于燕哙6。变唐诗者,宋、元也;然学唐诗者,莫善于宋、元,莫不善于明七子。何也?当变而变,其相传者心也;当变而不变,其拘守者迹也。鹦鹉能言而不能得其所以言,夫非以迹乎哉!
大抵古之人先读书而后作诗,后之人先立门户而后作诗。唐宋分界之说,宋、元无有,明初亦无有,成、弘后始有之7。其时议礼讲学皆立门户,以为名高。七子狃于此习,遂皮傅盛唐,搤自矜8,殊为寡识。然而牧斋之排之9,则又已甚。何也?七子未尝无佳诗,即公安、竟陵亦然10。使掩姓氏,偶举其词,未必牧斋不嘉与。又或使七子湮沉无名,则牧斋必搜访而存之无疑也。惟其有意于摩垒夺帜,乃不暇平心公论,此亦门户之见,先生不喜樊榭诗,而选则存之,所见过牧斋远矣。
至所云诗贵温柔,不可说尽,又必关系人伦日用。此数语有褒衣大袑气象11,仆口不敢非先生而心不敢是先生。何也?孔子之言,戴经不足据也12,惟《论语》为足据。子曰“可以兴,可以群”13,此指含蓄者言之,如《柏舟》《中谷》是也14。曰“可以观,可以怨”,此指说尽者言之,如“艳妻煽方处”,“投畀豺虎”之类是也15。曰“迩之事父,远之事君”,此诗之有关系者也。曰“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此诗之无关系者也。仆读诗,常折衷于孔子,故持论不得不小异于先生,计必不以为僭。
 
 
 
在遭袁枚驳诘的清代各诗歌创作和批评流派中,沈德潜“格调说”显然被袁枚视为与自己主张最直接对立的一派。他斥责“格调说”最多最厉,其缘由盖出于此。
袁枚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沈德潜诗论展开了批评:
一、 反对片面尊唐。沈德潜以格调论诗,向往唐音,虽能溯源,但是对宋以后的诗歌流变较为轻视,因此他的宗唐观带有明显的复古色彩。袁枚则认为,“诗有工拙而无古今”,“未必古人皆工,今人皆拙”。他并不否定“宗师”古人“格调”的必要,但是坚持对诗歌创作有决定意义的是诗人的性情,而“性情遭际,人人有我在焉,不可貌古人而袭之,畏古人而拘之”。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诗歌史不断变化演进的性质,也即所谓“天籁一日不断,则人籁一日不绝”。善“学”者也就是善“变”者。任何人想“禁其不变”,都是办不到的,所以一切“禁变”的理论,都是谬说,应遭否定。
二、 反对呆板地服从传统诗教。沈德潜在给袁枚的论诗信中,重复了他一贯强调的观点,即“诗贵温柔,不可说尽,又必关系人伦日用”。这集中反映出他的诗论的正统性。袁枚对此表示异议。“贵温柔,不可说尽”,是指儒家诗教,袁枚此处将它理解为是诗人的表达态度、方式和诗歌的风貌呈现。他认为在创作诗歌中,“含蓄”、“说尽”皆当允许,但唯温柔含蓄是求则只是一偏之见。“必关系人伦日用”,是着眼于维护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对诗歌功能提出的一种要求。袁枚认为,诗歌可以“有关系”,也可以“无关系”,不应该强求一律。仔细体会袁枚、沈德潜的分歧,并不是肯定“诗教”与否定“诗教”,坚持“关系”与反对“关系”的对立,而是单一与多样的区别,即袁枚主要反对沈德潜在上述诗论中所使用的“不可”、“必”这样的排他性词语以及它们所代表的诗歌观念。袁枚《再答李少鹤》曰:“即如温柔敦厚四字,亦不过诗教之一端,不必篇篇如是。”正可佐证以上的结论。由于“诗教”在封建时代具有极高的权威性,袁枚仅以论诗之“一端”视之,这本身便带有某种逆叛色彩,其进步性是显而易见的。
三、 反对排斥艳体情诗。沈德潜选《国朝诗别裁》黜落王彦泓(次回)的香艳体(按王氏卒于明亡之前,沈、袁皆视他为清代诗人并不合适),目的在于维护教化理论。袁枚“性灵说”尤重表达男女真情,所以最不能容忍沈德潜的这种态度。他在《再与沈大宗伯书》中驳斥沈氏“艳体不足垂教”说,肯定“艳诗宫体,自是诗家一格”,以为“孔子不删郑、卫之诗,而先生(指沈德潜)独删次回之诗”,是滥用批评权利的行为。在对待男女情诗的问题上,袁枚的个性解放精神与沈德潜恪守正统的态度形成了鲜明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