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课题类别、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 (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与级别、时 间、署名次序)(不超过十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 时间、署名次序)(不超过五项)。 课题:中国传统法律推理的理念与技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5-2006,负责人;中西法律思维方式比较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2-2003,负责人; 清代法的地域性研究,教育部项目,2001-2004,负责人; 中国古代司法的理念及其现代意义,司法部项目,2004-2005,负责人。 论文:《制定法在中国古代司法判决中的适用》,《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Case precedent in the Qing China: Rethinking Traditional Case Law, Columbia J. of Asian Law, Vol.18, 2, 2005; 《清代成案的效力及其运用中的论证方式》,《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 《中国传统法地域性论略》,《复旦学报》2002年第3期; 奖励:第三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6年); 第九届霍英东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二等奖(2004年)。 |